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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80518D | 建设单位法人:顾贤平 |
| 徐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市云亭街道松文头路5号 |
| 电池壳用特钢生产线智能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3-钢压延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130-C3130-钢压延加工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20.348333 纬度: 31.8538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07 |
| 锡行审环许〔2024〕11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80518D001P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132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80518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480518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14MAD6EBJR4Y | 竣工时间:2025-06-0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jsnvtt.com/contents/8/282.html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马口铁5万吨/年、电池壳用钢15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马口铁5万吨/年、电池壳用钢15万吨/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化学脱脂1:带钢表面会粘附油污,影响表面覆盖层与基体金属的结合力,微量的油污也会造成镀层结合不牢,引起起皮、起泡等,同时油污还会污染镀层,影响镀层的结构,因此必须除油。采用碱性脱脂剂除油的方式,带钢以一定的速率通过化学脱脂槽(一个30m3的化学脱脂槽),在热碱溶液中浸渍2-3分钟,达到除油的目的。脱脂液由脱脂剂与软水配置形成,配置基准为2-4%(质量比),槽液定期更换(槽液更换按实际槽液脱脂效果而定,根据企业实际作业经验,更换频次约18天更换一次),同时为提高脱脂效果,脱脂液需用蒸汽直接加热至40-60℃。该工序有脱脂废水(W3)及碱雾(G3)产生。 (2)清洗:化学脱脂后清洗工序为两道逆流清洗,在清洗槽内进行(30m3和22m3的清洗槽各一个),以去除带钢表面残留的少量的脱脂液、油污及灰尘,需用蒸汽直接加热至 40-50℃,该工序有清洗废水(W4)产生。 (3)电化学脱脂:采用碱性电化学脱脂的方法,脱脂液由脱脂剂与软水配置形成,配置基准为3-5%(质量比),用汽直接加热至50-60℃,并在通电的情况下,进一步去除带钢表面残留油脂(一个30m3的电化学脱脂槽)槽液定期更换(槽液更换按实际槽液脱脂效果而定,根据企业实际作业经验更换频次约为24天更换一次),该工序有脱脂废水(W5)及碱雾(G4)产生。 (4)清洗:电化学脱脂后清洗工序为两道逆流清洗,在清洗槽内进行(13m3和5m3的清洗槽各一个),以去除带钢表面残留的少量的脱脂液、油污及灰尘,需用蒸汽直接加热至40-50℃,该工序有清洗废水(W6)产生。 (5)退火:退火的作用为消除或降低带钢轧制后残余应力,提高韧性和抗疲劳能力。退火在退火炉中进行,将带钢放置于密封炉内,抽真空,天然气加热至650℃左右,保温10个小时,最后冷却至常温,退火周期为46小时。光亮退火保护气由氨分解器制得,主要成分为氮气、气,其中氮气为保护气,氢气为还原性气体,在加热、保温、冷却过程中均需通入,避免带钢表面形成氧化层。退火结束后打开退火炉排气管,点燃排出气体,使产生的氢气充分燃烧后排放。退火冷却分自然冷却和风冷两种方式,即保温结束后,先自然冷却至500℃左右,启动退火炉轴流风机抽气,进行风冷,降低内罩外表面温度。待罩内炉料温度降至常温后即出料。退火采用两种冷却方式原因是既可以提高冷却速度,又可以避免在冷却过程中钢带表面脱碳而影响产品质量。退火炉液压系统需用冷却水隔套冷却,冷却水循环回用。使用**起到保温作用,该工序有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G5)、废**(S4)产生。 | 实际建设情况:(1)化学脱脂1:带钢表面会粘附油污,影响表面覆盖层与基体金属的结合力,微量的油污也会造成镀层结合不牢,引起起皮、起泡等,同时油污还会污染镀层,影响镀层的结构,因此必须除油。采用碱性脱脂剂除油的方式,带钢以一定的速率通过化学脱脂槽(一个30m3的化学脱脂槽),在热碱溶液中浸渍2-3分钟,达到除油的目的。脱脂液由脱脂剂与软水配置形成,配置基准为2-4%(质量比),槽液定期更换(槽液更换按实际槽液脱脂效果而定,根据企业实际作业经验,更换频次约18天更换一次),同时为提高脱脂效果,脱脂液需用蒸汽直接加热至40-60℃。该工序有脱脂废水(W3)及碱雾(G3)产生。 (2)清洗:化学脱脂后清洗工序为两道逆流清洗,在清洗槽内进行(30m3和22m3的清洗槽各一个),以去除带钢表面残留的少量的脱脂液、油污及灰尘,需用蒸汽直接加热至 40-50℃,该工序有清洗废水(W4)产生。 (3)电化学脱脂:采用碱性电化学脱脂的方法,脱脂液由脱脂剂与软水配置形成,配置基准为3-5%(质量比),用汽直接加热至50-60℃,并在通电的情况下,进一步去除带钢表面残留油脂(一个30m3的电化学脱脂槽)槽液定期更换(槽液更换按实际槽液脱脂效果而定,根据企业实际作业经验更换频次约为24天更换一次),该工序有脱脂废水(W5)及碱雾(G4)产生。 (4)清洗:电化学脱脂后清洗工序为两道逆流清洗,在清洗槽内进行(13m3和5m3的清洗槽各一个),以去除带钢表面残留的少量的脱脂液、油污及灰尘,需用蒸汽直接加热至40-50℃,该工序有清洗废水(W6)产生。 (5)退火:退火的作用为消除或降低带钢轧制后残余应力,提高韧性和抗疲劳能力。退火在退火炉中进行,将带钢放置于密封炉内,抽真空,天然气加热至650℃左右,保温10个小时,最后冷却至常温,退火周期为46小时。光亮退火保护气由氨分解器制得,主要成分为氮气、气,其中氮气为保护气,氢气为还原性气体,在加热、保温、冷却过程中均需通入,避免带钢表面形成氧化层。退火结束后打开退火炉排气管,点燃排出气体,使产生的氢气充分燃烧后排放。退火冷却分自然冷却和风冷两种方式,即保温结束后,先自然冷却至500℃左右,启动退火炉轴流风机抽气,进行风冷,降低内罩外表面温度。待罩内炉料温度降至常温后即出料。退火采用两种冷却方式原因是既可以提高冷却速度,又可以避免在冷却过程中钢带表面脱碳而影响产品质量。退火炉液压系统需用冷却水隔套冷却,冷却水循环回用。使用**起到保温作用,该工序有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G5)、废**(S4)产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技改项目涉及废气主要为酸洗线化学脱脂和电化学脱脂工序产生的碱雾;退火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酸洗线化学脱脂和电化学脱脂工序产生的碱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套“碱雾吸收塔”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15排放;退火工序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化学脱脂用水、脱脂后清洗用水、电化学脱脂用水、电化学脱脂后清洗用水、碱雾吸收装置用水、纯水制备用水以及冷却塔用水。公司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与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市****公司集中处理。酸洗后清洗废水经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酸洗后清洗环节,酸洗环节蒸汽冷凝水、钝化后烘干环节蒸汽冷凝水、化学脱脂后烘干环节蒸汽冷凝水全部直接回用于化学脱脂后清洗环节,烘干环节蒸汽冷凝水全部直接回用于二级刷洗环节。冷却水循环回用,冷却塔排水直接回用于喷淋水。 | 实际建设情况:本技改项目涉及废气主要为酸洗线化学脱脂和电化学脱脂工序产生的碱雾;退火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酸洗线化学脱脂和电化学脱脂工序产生的碱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套“碱雾吸收塔”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15排放;退火工序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化学脱脂用水、脱脂后清洗用水、电化学脱脂用水、电化学脱脂后清洗用水、碱雾吸收装置用水、纯水制备用水以及冷却塔用水。公司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与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市****公司集中处理。酸洗后清洗废水经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酸洗后清洗环节,酸洗环节蒸汽冷凝水、钝化后烘干环节蒸汽冷凝水、化学脱脂后烘干环节蒸汽冷凝水全部直接回用于化学脱脂后清洗环节,烘干环节蒸汽冷凝水全部直接回用于二级刷洗环节。冷却水循环回用,冷却塔排水直接回用于喷淋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8.4 | 29.9658 | 0 | 0 | 28.4 | 28.4 | |
| 0 | 14.2 | 14.98 | 0 | 0 | 14.2 | 14.2 | |
| 0 | 0.002 | 0.0022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0003 | 0.0003 | 0 | 0 | 0 | 0 | |
| 0 | 0.006 | 0.0064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2.84 | 2.977 | 0 | 0 | 2.84 | 2.84 | |
| 0 | 0.284 | 0.3 | 0 | 0 | 0.284 | 0.284 | |
| 0 | 0.0003 | 0.0007 | 0 | 0 | 0 | 0 | |
| 0 | 0 | 0.0004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77 | 0.092 | 0 | 0 | 0.077 | 0.077 | / |
| 0 | 0.54 | 0.86 | 0 | 0 | 0.54 | 0.54 | / |
| 0 | 0.024 | 0.11 | 0 | 0 | 0.024 | 0.02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6 | 3.768 | 0 | 0 | 0.06 | 0.06 | / |
| 1 | 中水回用装置 | 本技改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于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市****公司集中处理,pH、COD、SS、石油类、总铬、六价铬、氨氮、总磷、总氮接管标准执行《钢铁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中表3间接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执行《****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酸洗后清洗废水经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酸洗后清洗环节,酸洗环节蒸汽冷凝水、钝化后烘干环节蒸汽冷凝水、化学脱脂后烘干环节蒸汽冷凝水全部直接回用于化学脱脂后清洗环节,助熔后烘干环节蒸汽冷凝水全部直接回用于助熔后二级刷洗环节。冷却水循环回用,冷却塔排水直接回用于喷淋用水。回用水中 pH、COD、石油类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标准,SS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 |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化学脱脂用水、脱脂后清洗用水、电化学脱脂用水、电化学脱脂后清洗用水、碱雾吸收装置用水、纯水制备用水以及冷却塔用水。公司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与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市****公司集中处理。酸洗后清洗废水经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酸洗后清洗环节,酸洗环节蒸汽冷凝水、钝化后烘干环节蒸汽冷凝水、化学脱脂后烘干环节蒸汽冷凝水全部直接回用于化学脱脂后清洗环节,烘干环节蒸汽冷凝水全部直接回用于二级刷洗环节。冷却水循环回用,冷却塔排水直接回用于喷淋水。 |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接管口中的pH值范围为7.1-7.2、化学需氧量最大值为35mg/L、悬浮物最大值为32mg/L、氨氮最大值为0.406mg/L、总磷最大值为0.05mg/L、总氮最大值为2.19mg/L、石油类最大值为0.44mg/L、总铬最大值为ND、六价铬最大值为ND,****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即pH值(无量纲)在6-9之间,化学需氧量≤200mg/L,悬浮物≤30mg/L,氨氮≤8mg/L,总氮≤20mg/L,总磷≤0.5mg/L,石油类≤3mg/L,总铬≤0.1mg/L,六价铬≤0.05mg/L,满足《钢铁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3标准。中水回用装置中SS最大值为23mg/L、COD最大值为24mg/L、石油类最大值为ND、pH值最大值为6.9,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即pH(无量纲)为6-9,COD≤50mg/L,石油类≤1mg/L。 | |
| 2 | 化粪池 | 本技改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于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市****公司集中处理,pH、COD、SS、石油类、总铬、六价铬、氨氮、总磷、总氮接管标准执行《钢铁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中表3间接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执行《****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 | 化粪池 |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接管口中的pH值范围为7.1-7.2、化学需氧量最大值为35mg/L、悬浮物最大值为32mg/L、氨氮最大值为0.406mg/L、总磷最大值为0.05mg/L、总氮最大值为2.19mg/L、石油类最大值为0.44mg/L、总铬最大值为ND、六价铬最大值为ND,****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即pH值(无量纲)在6-9之间,化学需氧量≤200mg/L,悬浮物≤30mg/L,氨氮≤8mg/L,总氮≤20mg/L,总磷≤0.5mg/L,石油类≤3mg/L,总铬≤0.1mg/L,六价铬≤0.05mg/L,满足《钢铁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3标准。中水回用装置中SS最大值为23mg/L、COD最大值为24mg/L、石油类最大值为ND、pH值最大值为6.9,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即pH(无量纲)为6-9,COD≤50mg/L,石油类≤1mg/L。 |
| 1 | 碱雾吸收塔 | 本技改项目涉及废气主要为酸洗线中化学脱脂和电化学脱脂工序产生的碱雾以及退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本项目产生的碱雾执行GB28665-2012《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标准;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颗粒物、SO2、NOx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标准。厂界颗粒物执行DB32/4041-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3标准, | 本技改项目涉及废气主要为酸洗线化学脱脂和电化学脱脂工序产生的碱雾;退火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酸洗线化学脱脂和电化学脱脂工序产生的碱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套“碱雾吸收塔”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15排放;退火工序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本次验收范围内酸洗线化学脱脂和电化学脱脂工序产生的碱雾、退火工序产生的燃烧废气,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3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6mg/m3,满足 DB32/3728-2020《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即有组织颗粒物≤20mg/m3,有组织二氧化硫≤80mg/m3,有组织氮氧化物≤180mg/m3;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77mg/m3,满足**省地方标准DB32/4041-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3标准,即无组织颗粒物≤0.5mg/m3;碱雾最大值为1.98mg/m3,满足GB28665-2012《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标准,即碱雾≤10mg/m3。 |
| 1 | 隔声降噪 | 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抛丸机、外圆磨床、压力机、**机、车床、铣床、锯床、轧机、分剪机、行车、空压机等生产设施。采取措施为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布局合理,各类设备设置在隔声房内,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作业,避免不必要的突发性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验收监测两天期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0-22:00)≤65dB(A),夜间(22:00-6:00)≤55dB(A)。 |
| 1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 本次技改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RO膜、废包装材料、污泥、废**以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有废RO膜,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有废包装材料、污泥、废**,经收集后妥善贮存于一个150m2的危废仓库中,并分别委托****、******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定期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回收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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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