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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光伏EPC总承包项目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电厂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光伏EPC总承包项目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电厂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光伏EPC总承包项目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
二、公示时间:2026-02-10~2026-02-12
三、招标人:****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评标结果: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公司名称 | **** | ****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685.****0000 | ****988.****0000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证书名称: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证书编号:D****75415;有效期:2030年03月14日 | 证书名称: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65392;有效期:2028年12月22日 |
| 业绩 | 1、**电厂**一期(第二批11O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2标段)、签订时间:2025年3月、甲方:****;2、2023 年度**地区集中式光伏项目建筑安装工程II标段、签订时间:2023年12月、甲方:****;3、国家电投克州**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和100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万千瓦)4标段建筑安装施工(光伏区)、签订时间:2023年3月、甲方:****集团****公司;4、江****公司10.3033Mw厂区光伏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3月、甲方:****研究院有限公司;5、**市公共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标段一)光伏安装工程、签订时间:2025年7月、甲方:****集团****公司;6、姚孟发电-**市 490MWp(三标段190WWp)分布式光伏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12月、甲方:康普斯顿智汇能源科技****公司。 | 1、项目名称:南涧县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100MW)EPC总承包,签订时间:2023.11, 甲方:中电(****公司;2、项目名称:****新寮镇400MWp渔业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工程(升压站及300MWp光伏区),签订时间:2022.10,甲方:****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楠市农光互补项目EPC总承包光伏场区建筑与安装工程II标施工,签订时间:2024.1,甲方:****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4、项目名称:****电厂****处理站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签订时间:2022.****.6,甲方:******公司****电厂;5、项目名称:****公司3. 71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工程,签订时间:2021.****.15,甲方:****集团****公司;6、项目名称:广****农场300MWp渔业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300MW光伏区施工合同200MW光伏区施工,签订时间:2021.9,甲方:****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7、项目名称:****公司**市众埠镇、名口镇9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签订时间:2022.7.14,甲方:****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8、项目名称:****集团20MW光伏电站项目PC工程总承包, 签订时间:2022.9.1,甲方:中广核太****公司;9、项目名称:大唐****公司****公司**石漠化区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光伏场区建筑及安装工程,签订时间:2022.7.14,甲方:****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10、项目名称:******公司5.226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签订时间:20121.****.28,甲方: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袁连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133********10622 | 姚瑜/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湘143********15005 |
六、评标情况: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
联系电话:010-****8768
接收邮箱:****@ceic.com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招标代理机构:****
2026-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