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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重新给予******社区进水管道改造提升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局2026年1月13日以“隆发改〔2026〕2号”文件同意批复《******社区进水管道改造提升项目建议书》,现因项目总投资变更,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同意建设******社区进水管道改造提升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社区。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敷设DN300钢管861米、DN250钢管200米、DN200钢管1871米、DN150钢管1302米、DN100钢管2733米、DN80钢管1496米、DN32钢管121米,修复道路4898.45平方米,**闸阀井87座、排泥阀井18座、排气阀井9座、深井泵2台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388万元。资金来源为**县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六、废止《关于******社区进水管道改造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隆发改〔2026〕2号)。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并进一步增强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水平,防止再次出现变更调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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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