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品厂:
你公司报送的《****制品厂水泥制品及彩钢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现场核查、审议研究后,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该项目为**项目,位于**自治区**市**县**高勒镇,总投资为600万元,环保投资121.5万元,建设1条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线、****搅拌站及其附属设施,建成后年产能1.2万平方米各类水泥房等建筑。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建设、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管控作业及车辆行驶范围,洒水降尘,基坑四周设围挡,建筑材料、开挖土方堆放均苫布覆盖并洒水。运营期砂石料进料、装卸环节,全封闭进行,配套雾炮洒水抑尘;粉料仓(水泥、粉煤灰)密闭设置,仓顶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库底设负压吸风收尘装置;物料混合搅拌环节,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粉尘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场地抑尘洒水,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转运。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设备做好维护,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将****中心,厂界四周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噪声标准限值。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弃土及时回填,多余土方及建筑垃圾分类回收,不可回收部分运至指定地点处置,运输采取封盖、防风扬尘措施。运营期成品残次品、金属边角料、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外售,除尘灰回收再利用;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固废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大气、土壤、地下水、噪声等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投产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并按证排污。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的环境现场监督****监察大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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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