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审批
江苏-淮安-涟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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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2-10

项目名称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经济开发区临港智能制造产业园16、17、18幢房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海鹏
联系人 翟亮 联系电话 150****5652
项目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万元) 2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3-12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主要针对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改造。 改造前,项目四开流水线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由25m排气筒DA001排放;单开、对开流水线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由25m排气筒DA002排放;印刷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由25m排气筒DA003排放;丝印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由25m排气筒DA004排放。 改造后,项目四开流水线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由25m排气筒DA001排放;单开、对开流水线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由25m排气筒DA002排放;印刷废气(非甲烷总烃)、丝印废气(非甲烷总烃)分别通过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由25m排气筒DA003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项目四开流水线废气(非甲烷总烃)采取集气罩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措施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排放至周围大气中。
有环保措施:
单开、对开流水线废气(非甲烷总烃)采取集气罩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措施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2排放至周围大气中。
有环保措施:
印刷废气(非甲烷总烃)、丝印废气(非甲烷总烃)采取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措施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3排放至周围大气中。
固废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承诺:**** 王海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海鹏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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