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攀枝****公司向本机关提出,因开发主体和建筑功能发生重大规划调整,****基地﹒康和朗悦项目1#楼-4#楼、17#楼-19#楼(民政编号:****、15栋、14栋、17栋、1栋、3栋、2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攀建(2023)房预售证字第3号)已和当前规划要求不相符,申请注销商品房预售许可。
该公司承诺自****基地﹒康和朗悦项目1#楼-4#楼、17#楼-19#楼(民政编号:****、15栋、14栋、17栋、1栋、3栋、2栋)预售许可证,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已撤销备案并退房退款,收取的售楼诚意金已办理退还订金,目前资金监管账户没有售楼资金,并愿承担因撤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七十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等规定,我局拟撤回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证,现予以公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撤回有异议,请在2026年2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提交到我局(联系地址:枝花市**炳草岗泰隆大厦东楼,联系电话:0812-****262)。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办理预售许可撤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