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江苏(南京江宁)地方小麦购销双向(以销竞采)交易公告-南京江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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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小麦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6年2月12日 10:00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市场”进入“**地方粮食以销竞采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销竞采)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销竞采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采购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采购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销售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采购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中标方须保证轮出小麦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小麦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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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轮出粮食

1.1 品种:2023年、2024年产小麦

1.2 数量:8854.56吨,分4个标段,最终按实际出库数量为准。(详见交易清单)

1.3 质量:以委托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竞价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联系委托方商议决定。未看样参与交易的视同认可标的质量,参与交易视同对委托销售粮食的质量充分认可,自觉履行成交后各项义务,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进行商务申诉。

1.4 出库价格:固定出库价,委托方库内车板价,具体价格详见交易清单。

1.5 出库期限:2026年3月5日前开始提货,2026年5月10日提清,销售粮食开仓后需尽快提货,如因出库时间过长造成粮食质量发生变化委托方概不负责。

1.6 交收地点:******山库、彤山库,具体仓房详见交易清单。

2.采购轮入粮食

2.1 品种:2026年产小麦

2.2 数量:2026年产小麦共计8854.56吨,对应各销售标段数量。

2.3 质量要求:入库小麦须是2026年度产新小麦,质量符合国标三等及以上标准。色泽、气味正常。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呕吐毒素≤600ug/kg,玉米赤霉烯酮≤60ug/kg,其他卫生指标符合小麦食品安**家标准;杂质过筛带回。

2.4 入库价格:交易底价为仓**板价,具体价格详见交易清单,实际轮入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

2.5 轮入时间:2026年7月10日之前完成入库。

2.6 入库方式:由中标方组织供货。

2.7 交收地点:******山库、彤山库指定仓,详见交易清单。

三、参与资格

1、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所有内容的会员单位,均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活动。

2、本专场为公开交易专场,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协商、未了解公告内容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1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40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7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203********100****90711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竞价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成交金额1.5‰的手续费,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标的包含的权**过竞价交易成交后,委托方与中标方及时在系统中签订“线上合同”,一周内不签订线上合同按违约处理。提货、交货在交割期内必须完成,否则视同违约,如中标方在购、销环节违约,委托方有权扣除该环节的交易履约保证金。

(一)销售合同履约

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合同交割期以交易清单为准且原则上不予延期,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市场退还中标方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如出库环节违约,委托方有权扣除出库环节保证金)。

(二)采购合同履约

采购合同项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采购方在合同规定的入库期内按到货批次码单签字后3-7个工作日内逐批付款。供货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至采购方结算最后一批货款,双方交收完毕后**市场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保证金。(如入库环节违约,委托方有权扣除入库环节保证金)

(三)考虑到本次交易粮食的储备粮属性,销售合同需在本级储备粮轮出批复后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八、联系方式

****:

尹先生 137****3681

**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181****6697

李佩璇 189****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189****9170

会员报名:025-****0160

资金结算:025-****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23699。

2026年2月10日

附件一:《****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

附件二:地方小麦购销双向交易清单-****.xlsx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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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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