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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要求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往届毕业生及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往届毕业生必须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等证明文件,并确保能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自然**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能胜任并坚持正常工作。
(4)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其他有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三)具体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邮箱:****@163.com。
(二)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7日至3月4日,为期5个工作日。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对象应填写并提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电子文档(非扫描件),提供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无违法违纪情况证明的扫描件。
2.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名的介绍信或证明的扫描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学校盖章)的扫描件。
3.提供本人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文章、工作业绩等能够证明自身工作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4.以上资料打包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请认真核对,缺少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要件材料的资格审查视为不通过,原则上不接受补充报名资料。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入围资格审查,并于3月13日18:00前将考试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到个人,未进入考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则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的情况,将及时在******保障厅“人事考试”******厅官网上向社会公布。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专业技术岗笔试内容为国土整治综合知识一科,综合服务岗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一科。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缺考人员笔试成绩计为0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公布
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厅官网上公布报考人员总成绩及排名,并根据总成绩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70分以下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中心组织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的三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中心****医院以外的三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厅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考生总成绩不低于70分。
八、聘用
经资格审查、考试、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的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能按时取得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九、待遇
****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十、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5967
监督电话:028-****4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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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