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政府关于报送峨山县甸中镇2026年农业生产配套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甸政请〔2025〕9号)收悉。建设该项目可进一步夯实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提升改善产业发展环境,解决群众困难,带动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拓致富新途径,加快打造乡村**示范作用。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峨山县甸中镇2026年农业生产配套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
三、项目实施单位
****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
****村委会。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完善甸中镇易地扶贫搬**置区后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农业供水管网工程11.84千米,包括铺设DN50镀锌钢管3378米,铺设DN65镀锌钢管8057米,加固1座容积4000立方米的柔性坝塘、**1个200立方米蓄水池、**1座8立方米取水口;乡村生产道路改造修缮3.2公里,包括铺设3.5米宽100毫米厚碎石层3200米、**三面光沟3200米、安装路沿石3200米。
六、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11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概算总投资39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379万元,前期工作19万元。资金八、劳务报酬及用工情况
项目预计带动就业108人,发放劳务报酬共计174万元,占投入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的45.91%。
九、项目招标
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此项目按照村民自建的方式组织施工。
十、其他事项
接文后,需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和以工代赈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坚守“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原则,落实“工程项目是载体、群众务工增收是目的”,着力依托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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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