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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82MA1MW1M574 | 建设单位法人:张林 |
| 吴建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锦****路(沙钢厂区内) |
| **胶辊及模压制品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19-C2919-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锦****路(沙钢厂区内) |
| 经度:120.64725 纬度: 31.970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20 |
| 苏环建〔2023〕82第018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82MA1MW1M574001Z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80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82MA1MW1M57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169399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1693994 | 竣工时间:2024-12-2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Publicity.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橡胶胶辊2000支、聚氨酯胶辊800支、模压制品1500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橡胶胶辊2000支、聚氨酯胶辊800支、模压制品1500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开包、计量→投料→密炼→开炼→过滤→开炼→裁剪、出片(1、橡胶辊:缠绕包胶→整理→缠带→硫化→拆包→车、磨→检验;2、模压件:裁切→模压→修边→检验;3、少了用于橡胶溶解胶片);聚氨酯胶辊:清洁→组装→刷脱膜剂→预热→选择性加入辊体→浇注→固化→车、磨→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开包、计量→投料→密炼→开炼→过滤→开炼→裁剪、出片(1、橡胶辊:缠绕包胶→整理→缠带→硫化→拆包→车、磨→检验;2、模压件:裁切→模压→修边→检验;3、少了用于橡胶溶解胶片);聚氨酯胶辊:清洁→组装→刷脱膜剂→预热→选择性加入辊体→浇注→固化→车、磨→检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产生的蒸汽冷凝水和生****集团污水处理厂处理****集团工业生产,不排放。 (二)本项目开包、计量、投料与密炼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开炼废气合并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浇注、硫化、模压、预热、固化、清洁、溶胶、涂胶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车、磨、打磨废气经滤筒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简排放;喷砂废气经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三)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在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过程中,须按规定办理专项审批手续。厂区内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废液(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水以及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和生****集团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于沙钢生产用水,不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定期补充损耗量。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密炼废气、开炼废气、开包计量投料废气、硫化废气、模压废气、浇筑预热固化清洁废气、溶胶涂胶废气、喷砂废气、车/磨/打磨废气、破碎废气, 其中开包、计量、投料、密炼、浇注、硫化、预热、固化、清洁、模压、溶胶、涂胶废气通过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与开炼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经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一起通过1根15m高P1排气筒排放;车、磨工段、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1套滤筒处理装置通过1根15m高P2排气筒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过设备自带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降噪措施:合理布局、隔声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橡胶、金属、聚氨酯)、废过滤网、废屑(橡胶、金属、聚氨酯)、废毛刷、设备收集粉尘、废模具、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含油废物、废油、生活垃圾等。 其中废边角料(橡胶、金属、聚氨酯)、废过滤网、废屑(橡胶、金属、聚氨酯)、废毛刷、设备收集粉尘、废模具作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含油废物、废油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已提供相关协议。 厂内已按相关规范建有一般固废堆场100m2、危废仓库40m2。 |
| 根据原环评内拟将开包、计量、投料与密炼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开炼废气合并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由 15m 高(P1)排气筒排放;浇注、硫化、模压、预热、固化、清洁、溶胶、涂胶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P2)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中,为有效提高废气的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管道风损等因素。开包、计量、投料、密炼、开炼、浇注、硫化、模压、预热、固化、清洁、溶胶、涂胶废气整合收集处理,收集后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P1)排气筒排放。同时由于废气治理设备调整变动,废活性炭由原环评产生量为17t/a调整为32t/a。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本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以厂房边界为起始点向外设置 100m 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2)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强化环境风险意识,从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加强落实防范措施。3、八)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完善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设置。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以项目生产区域为起始点向外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据查,目前在该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2.****公司依托集团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公司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已于2025年6月备案(备案号:320582-2025-153-H)。 3.公司已基本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设置了各类排放口,固废暂存场所已设环保标志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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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2866 | 0.2866 | 0 | 0 | 0.287 | 0.287 | / |
| 0 | 0.0028 | 0.0028 | 0 | 0 | 0.003 | 0.003 | / |
| 1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水以及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和生****集团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于沙钢生产用水,不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定期补充损耗量。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水以及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和生****集团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于沙钢生产用水,不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定期补充损耗量。 | 本次****集团废水检测结果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3标准间接排放限值。 |
| 1 | 本项目开包、计量、投料与密炼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开炼废气合并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由 15m 高的排气简排放;浇注、硫化、模压、预热、固化、清洁、溶胶、涂胶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车、磨、打磨废气经滤简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经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排放。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Z27632-201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密炼废气、开炼废气、开包计量投料废气、硫化废气、模压废气、浇筑预热固化清洁废气、溶胶涂胶废气、喷砂废气、车/磨/打磨废气、破碎废气, 其中开包、计量、投料、密炼、浇注、硫化、预热、固化、清洁、模压、溶胶、涂胶废气通过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与开炼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经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一起通过1根15m高P1排气筒排放;车、磨工段、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1套滤筒处理装置通过1根15m高P2排气筒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过设备自带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Z27632-2011)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甲苯、甲醛、酚类、二甲苯、乙苯、甲醇、二氯甲烷均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要求。甲苯二异氰酸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Z27632-2011)表3标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无组织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甲苯、甲醛、酚类、二甲苯、乙苯、丙烯腈、甲醇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
| 1 | 合理布局、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合理布局、隔声等措施。 | 项目位于**市****工业园内,为厂中厂项目,厂界噪声未监测。 |
| 1 | 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在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过程中,须按规定办理专项审批手续。厂区内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废液(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橡胶、金属、聚氨酯)、废过滤网、废屑(橡胶、金属、聚氨酯)、废毛刷、设备收集粉尘、废模具、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含油废物、废油、生活垃圾等。 其中废边角料(橡胶、金属、聚氨酯)、废过滤网、废屑(橡胶、金属、聚氨酯)、废毛刷、设备收集粉尘、废模具作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含油废物、废油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已提供相关协议。 厂内已按相关规范建有一般固废堆场100m2、危废仓库40m2。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强化环境风险意识,从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加强落实防范措施。 | ****公司依托集团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公司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已于2025年6月备案(备案号:320582-2025-153-H)。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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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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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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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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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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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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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