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金兰金盈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铝基新材料研发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
安徽-阜阳-界首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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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铝基新材料研发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6/2/9

2026年2月9日,****根据《****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铝基新材料研发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①项目名称:****年产10 万吨再生铝及铝基新材料研发技改项目;

②项目性质:技改;

③建设单位:****;

④建设地点:********开发区**科技园北环**侧;

⑤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挤压铝型生产线、喷涂型材生产线及其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形成年产15000挤压铝型材、21000吨喷涂型材(其中3000吨木纹型材、16000吨喷涂型材、2000吨隔热型材)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年产10 万吨再生铝及铝基新材料研发技改项目于2020年5月22日经界****委员会备案(界经信技改〔2020〕29号);2022 年6月,****委托****编制完成《****年产10 万吨再生铝及铝基新材料研发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年8月5****环境局以阜环行审函〔2022〕169号《关于****年产10 万吨再生铝及铝基新材料研发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对该项目予以审批。

本项目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12月挤压铝型生产线、喷涂型材生产线及其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完成,并完成调试工作。

(三)投资情况

工程实际总投资1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6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1.7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挤压铝型生产线、喷涂型材生产线及其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形成年产15000挤压铝型材、21000吨喷涂型材(其中3000吨木纹型材、16000吨喷涂型材、2000吨隔热型材)的生产能力。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核查工程建设内容、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同时对照《****年产10 万吨再生铝及铝基新材料研发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中的工程建设内容,本阶段变动主要为:①有机废气、固化废气以及转印炉废气经管道汇至一套“气动旋流塔+初级过滤+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该变化未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②对现有100m3 /d(中和+****处理站进行改造,改造后设置1座处理能力为 600m3 /d ****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中和+混凝沉淀+水解酸化+ 接触氧化+深度过滤”。设置1座处理能力为80m3 /d****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化学沉淀+金属捕捉+树脂吸收”,预处理达标后,****处理站。本次验收内容仅针对技改工程中对现有工程进行扩建,废水种类及污染物种类未发生变化(无含镍废水产生),故污水处理工艺及处理能力未发生变化(中和+混凝沉淀);③部分总平面布置调整,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无新增敏感点;④危废暂存库面积减小,但可以满足暂存需求,地面进行重点防渗,设置防渗托盘等,满足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要求,未加重不利环境影响。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通知中相关内容,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阶段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厂区建设1****处理站,处理规模100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处理站处理后,二者废****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DW001****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万福沟,最终排入颍河。

(二)废气

本项目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时效炉燃烧废气、长棒热剪炉燃烧废气、立式喷塑粉尘、卧式喷塑粉尘、有机废气、固化废气以及转印炉废气。

①时效炉燃烧废气:厂区目前设置2台时效炉,3#时效炉燃烧废气直接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1#时效炉燃烧废气直接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6);

②长棒热剪炉燃烧废气:厂区目前设置8台天然气燃烧器,8#长棒热剪炉燃烧废气直接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1#长棒热剪炉以及7#长棒热剪炉燃烧废气经管道汇至一根15m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DA003);2#长棒热剪炉、3#长棒热剪炉以及6#长棒热剪炉燃烧废气经管道汇至一根15m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DA004);4#长棒热剪炉以及5#长棒热剪炉燃烧废气经管道汇至一根15m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DA005);

③立式喷塑粉尘:厂区目前设置1 座立式喷粉室,喷塑粉尘经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7);

④卧式喷塑粉尘:厂区目前设置1 座卧式喷粉室,喷塑粉尘经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9);

⑤有机废气、固化废气以及转印炉废气:厂区现有工程固化炉、固化烘干道、水分烘干炉以及木纹转印炉产生的燃烧废气以及注胶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汇至一套“气动旋流塔+初级过滤+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8);

未被收集的废气呈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基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排放。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工程一般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并委托******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效果

1、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在本项目正常生产的情况下,项目DA001时效炉废气排放口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8.9mg/m3,氮氧化物排放最大浓度为24mg/m3,二氧化硫排放最大浓度为3mg/m3;DA002长棒热剪废气排放口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9.3mg/m3,氮氧化物排放最大浓度为7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检出限;DA003长棒热剪废气排放口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9.4mg/m3,氮氧化物排放最大浓度为8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检出限;DA004长棒热剪废气排放口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9.9mg/m3,氮氧化物排放最大浓度为8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检出限;DA005长棒热剪废气排放口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9.9mg/m3,氮氧化物排放最大浓度为8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检出限;DA0006时效炉废气排放口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9.4mg/m3,氮氧化物排放最大浓度为24mg/m3,二氧化硫排放最大浓度为3mg/m3;各排气筒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均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立式喷粉废气经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DA007立式喷粉废气排放口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6.8mg/m3,排放最大速率为1.97×10-2kg/h,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有机废气、固化废气以及转印炉废气经一套“气动旋流塔+初级过滤+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DA008有机废气排放口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8.5mg/m3,氮氧化物排放最大浓度为11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检出限;非甲烷总烃排放最大浓度为2.95g/m3,排放最大速率为1.86×10-2kg/h,各项污染物均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以及《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卧式喷粉废气经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DA009卧式喷粉废气排放口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3.9mg/m3,排放最大速率为5.05×10-3kg/h,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限值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在本项目正常生产的情况下,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氨气最大值为0.05mg/m3,硫化氢最大值为0.003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5,监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的颗粒物最大值为0.371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值为1.18mg/m3,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废水水****处理厂水质接管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间两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的标准限值。

五、环境管理检查

(1)总量控制: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非甲烷总烃0.063t/a、颗粒物0.088t/a、二氧化硫0.029t/a、氮氧化物0.126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2)环境防护距离:

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厂房边界外延100m。根据调查,验收期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六、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年产10 万吨再生铝及铝基新材料研发技改项目(阶段性)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并实现达标排放,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对各类环保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各类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2、为有效控制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建议企业事故****处理站,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在已建设事故池的基础上增设事故池容积,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应急事故池大小。

3、为有效控制初期雨水不进入外环境,建议企业初期雨水不依托于事故池,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初期雨水池。

4、技改项目全部实施后,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处理站进行改造。

5、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管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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