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机关键技术与装备技改项目
黄**路291号
****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在黄**路291号,租用生产厂房,****机关键技术与装备技改项目,对原有老旧设备及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建成后维持原年产15000台农机具产品的生产能力不变。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达标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抛丸、打磨粉尘经旋风+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1#)排放;喷塑粉尘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2#)排放;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3#)排放;定位焊、焊接废气经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4#)排放;补焊废气经移动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的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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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9-****0905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