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自316井零散气回收试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审批
四川-自贡-富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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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16****试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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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对****《自316****试验站项目》自316****试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自316****试验站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省**市**县兜山镇柏山村3组

建设内容:**自316井单井站一座。包括单井部分,****回收部分,配套的公用工程。单井部分设计规模6万方/天,****回收部分液化规模为6万方/天。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迟振杰

联系电话:159****6997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吉****公司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813-****333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包括项目范围内及周边的居民等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的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馈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中国石****公司

**油田川南****公司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