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各单位警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摩托车、电瓶车)
三、中标信息
A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社区环城南路32****工业园B栋一层
中标折扣率:0.65
B标段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罗****社区鹏兴路2号鹏基工业区713栋103
中标折扣率:0.70
C标段
供应商名称:**市****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宝****社区****工业园**2一层
中标折扣率:0.65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各单位警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摩托车、电瓶车)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和中标人履约情况选择是否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伦、吴莹、解波、易小彪、张锐锋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委员会关于规范**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执行,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标段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本项目代理费金额为:A标段人民币捌仟贰佰伍拾元整(¥8250.00),B标段人民币捌仟贰佰伍拾元整(¥8250.00),C标段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
七、公示期限:
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3日
八、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本公告公示期限为三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质疑咨询电话:0755-****9026。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要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市**区**街道科林路333号
联系方式:邹警官 0755-****8759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体育公园西****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监督举报:0755-****9803、****9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婕/张挺/王璐
电 话::0755-****1283、0755-****9026
十、附件
(一)招标(采购)文件(已公开的可不重复公开)
(二)招标(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他内容:
1、开标一览表
2、资格性审查表
3、符合性审查表
4、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
5、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得分及排名(得分包括:总得分和价格、技术、商务、综合实力等大项得分。不包括各细项明细得分;评定分离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进行排名的,仅公示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不公示得分和排名)
(三)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应包括如下部分):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开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
5、《投标函》(《响应书》)
6、《承诺函》
7、资格证明文件
8、综合实力部分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约定的可公开部分,包括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证明材料,不包括业绩合同)
注:附****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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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