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县避灾安置场所可视化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县避灾安置场所可视化服务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16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3年总服务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6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进一步强化我县灾害防控能力,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数字化、可视化水平,**县拟完成 588 个避灾安置点位监控设施建设,实现全县避灾安置点可视化全覆盖。
****,****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的专业化企业,主营业务涵盖智能化信息建设、网络工程建设与维护及数字经济服务等领域。该公司已成功建成**县 683 个避灾安置点位的监控设施及配套系统平台,是目前我县范围内唯一能够提供避灾安置场所可视化服务的市场主体。
鉴于本项目需依托原有已建成的监控设施及系统平台开展建设(避免重复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保障项目建设的连续性与设施兼容性),****公司在我县避灾安置点可视化服务领域的唯一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之规定,****将本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采购,具备充分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本次项目已组织专业专家开展论证,专家团队一致认为,****符合唯一供应商承接条件,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该论证结果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规定完全相符,采购方式合规合法。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北城街**前路 110 号(2 楼)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2月10日至2026年02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87****8666
传 真:/
地 址:**省**县北城街**前路 94 号信访大楼 5 楼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中心(**))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7-****1561,0577-****1562
传 真:
地 址:**市鹿****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县避灾安置场所可视化服务项目单一论证.pdf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