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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现将**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三期)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三期)阶段性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碧阳镇碧山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0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156****042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