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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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03 13:14

项目概况

**市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25日13时00分(**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市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

3.预算总金额:3,500,000.00元人民币;

4.采购需求:动物防疫服务。

4.1、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高质量开展春秋两季防疫工作,采取集中免疫和常年补免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猪瘟,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猪瘟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80%以上。

4.2、计划免疫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4.3、“先打后补”工作。疫苗录入应及时准确,及时申请补助,按时间节点主动上传区域内抗体检测报告,对抗体检测不合格的区域及时进行补免。

4.4、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定期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人畜共患病、牛结节性皮肤病、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和重点防控病种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4.5、消毒灭源工作。完成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消毒任务,组织开展养殖环节消毒灭源工作,指导养殖场(户)做好日常消毒和紧急消毒工作,降低风险因素,切断传播途径,巩固防控效果。

4.6、免疫档案填写与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时填写,精准记录免疫相关信息,确保可追溯,新补栏畜禽需及时补录档案,做到动态更新。

4.7、免疫数据录入和信息报送工作。依托“动监E通”系统,及时录入免疫信息,****养殖场(户)基础信息,确保免疫信息应录尽录、真实准确。对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并协助业****政府完成各项疫情处置工作。

4.8、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通过宣传****养殖场(户)从“被动配合”转向“主动参与”,形成“防疫是底线、防控靠大家”的共识,定期开展基层防疫人员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疫苗注射、疫病识别、消毒操作等核心技能,避免因免疫操作不规范引发动物疫病传播,确保防疫措施在乡村“最后一公里”落地执行。

4.9、****养殖场户完成各类畜禽免疫标识佩戴工作,出栏猪标识佩戴率达到100%,存栏牛羊标识佩戴率达到100%。

4.10、疫苗管理工作。对疫苗购买、签收、入库、发放、报损、使用和回收等环节实行“全链条、闭环化”管理,确保疫苗供应和质量安全。

4.11、全力配合采样工作,协调养殖主体对接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省、市以及本级下达的采样任务要求,落实乡镇、村级采样部署,保障采样工作高效推进。

4.12、动物血清、组织样本质量要求。采样过程无菌操作,避免组织碎屑、血细胞、微生物污染,样本标识清晰(含动物品种、编号、采集日期、用途等核心信息)血清澄清透明,无浑浊、沉淀、溶血、凝块、腐败等异常,颜色符合对应动物血清常规标准(如牛血清多为淡黄色至淡褐色)。避免反复冻融损伤样本活性。

4.13、畜禽免疫副反应的救治、补偿及相关纠纷的协调与处理。

4.14、加强村防疫员的选拔、更新管理等工作,逐步提高防疫队伍的整体素质,及时发放人员工资并为村防疫人员参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对因参与动物防疫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或者抚恤,切实保障基层防疫队伍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

4.15、逐步加大资金投入,****服务区域内各服务点的硬件设备条件,切实提高服务能力。

4.16、协助承保机构经办养殖业保险等相关业务。

4.17、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各属地业务部门的管理与监督,同时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其他必要的动物防疫工作。

5、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三年,每半年验收一次,每验收一次合格后结算一次。

6、服务地点:**市全域;

7、质量要求: 达到农业部、省、市畜牧部门文件要求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8、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遇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应按照《****财政局****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网(https://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6****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并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文件;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2月3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cn/);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电子标服务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2月25日13时00分(**时间);

地点:**市二****中心AB栋101开标4室;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解密);

投标操作流程:****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市公共**交易网(https://www.****.cn/),****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完成政采云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3.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等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且供应商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供应商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 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点击右侧帮助文档查看投标人指南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6.依据《****财政厅印发 》相关要求,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 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东环府路与府前路交叉60米

联系人:王磊

联系方式:177****53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榆****广场东路47号

联系人:王玓

联系电话:0431-****2419(办公电话)、131****8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玓

电 话:0431-****2419(办公电话)、131****8133

4.监督部门:****政府****办公室

电 话:0431-****4470



编辑:王 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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