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优化我区农产品流通环境,切实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符合条件的家庭农(林)场、******社、农业企业及其他涉农经济组织。
二、申报内容及要求
本次申报项目包括“农产品营销主体培育”“农产品营销冷藏设备建设”和“农产品名优品牌创建”三类。具体申报条件、材料及时间要求如下:
(一)农产品营销主体培育
1、申报条件
(1)农超对接奖励:将**本地优质农产品(指取得相关认证或质量可追溯的农产品,****超市销售,签订合同并实际销售满一年以上,且已缴纳相应进场费用。
(2)收购本地农产品奖励: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收购**本地农产品总量达50吨及以上。
(3)网络销售本地农产品奖励:一个自然年度内通过各类电商平台(B2C、C2C模式)销售**本地优质农产品成交额达20万元(含)以上。
2、申报材料
(1)《农产品营销主体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
(2)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执照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按申报类型还需分别提供:
①农超对接奖励:****超市签订的合同(协议)、进场费缴纳凭证、超市出具的销售明细及相关凭证、所售农产品为**本地优质农产品的证明材料。
②收购本地农产品奖励:《本地农产品收购情况明细表》(附件3)、收购凭证、支付记录。
③网络销售本地农产品奖励:所售农产品为**本地优质农产品的证明材料、网络销售情况明细表、平台销售凭证(含物流信息)、收款记录、由****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实施时间范围
2021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事项。
(二)农产品营销冷藏设备建设
1、申报条件
(1)冷藏库:**用于农产品贮藏的气调库等冷链仓储设施,有效容积在25立方米及以上。
(2)冷藏车:新购置用于农产品运输的厢式冷链运输车辆。
2、申报材料
(1)《农产品营销冷藏设备建设奖励(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2);
(2)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执照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按申报类型还需分别提供:
①冷藏库:设施建设(安装)合同、正式发票、支付凭证、相关用地审批资料、保温隔热材料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冷藏库不同角度照片2-3张。
②冷藏车:车辆购置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冷藏车不同角度照片2-3张。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不与以旧换新相关补贴重复享受。)
3、实施时间范围
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建设或购置的事项。
(三)农产品名优品牌创建
此类奖励依据获得的相关正式文件或证书直接发放,无需主体主动申报。
实施时间范围: 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荣誉。
三、申报程序与工作要求
1、组织申报与初审: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做好政策解释、指导服务。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及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推荐。
2、审核与核查: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各乡镇(街道)的推荐,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并协同属地乡镇(街道)进行必要的实地核查,综合评定后确定最终奖励(补助)对象及金额。
3、主体责任:申报单位须对申报内容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完全责任。任何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严肃处理,追回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4、材料报送要求:请各乡镇(街道)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项目类别整理成册)统一收集,于2026年3月6日(星期五)下午17:00****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交通大厦1509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0757),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农产品营销主体奖励资金申报表 附件1.doc
附件2:农产品营销冷藏设备建设奖励(补助)资金申报表 附件2.docx
附件3:本地农产品收购情况明细表 附件3.docx
****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
2026年2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