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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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松岗房管综合大楼2至6层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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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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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时间 |
起始日期 |
2026年2月11日 |
| 截止日期 |
2026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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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市**区松岗街道**路14-24号房管综合大楼 |
| 物业产权状况 |
《****政府经营性物业资产有偿转让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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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资产面积 |
565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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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底价 |
人民币20.25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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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的递增 |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2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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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费 |
承租人按实际费用自行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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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调费 |
承租人按实际费用自行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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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费用 |
承租人按实际费用自行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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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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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期限 |
5年(具体时间以物业招租完毕后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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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租期 |
3个月(原承租人中选无免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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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业态限定 |
办公、住宅(2楼办公,3-6楼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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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资产用途 |
办公、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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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资产现状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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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简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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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装修或更新改造必须报招租人审核通过同意后,方可进行二次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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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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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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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保证金 |
首年2个月租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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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电保证金 |
首年1个月租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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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保证金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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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条件 |
详见第二章招租人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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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醒 |
1、合同终止后,必须将招租人所提供的物业及有关附属设施完好地移交给招租人,招租人对承租人就物业的升级改造或装修不作任何补偿。承租人迁离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其在租赁期内对该物业的装修。合同终止,承租人不得要求返还其装修费用,或以装修费用抵扣欠交招租人的全部或部分租金。合同届满或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改造形成的装修和配套设施等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向招租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2、如因城市更新、政府征收等,****政府或开发商收购、收回或拆除,合同无条件终止,承租人不能向招租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物业、附属建筑、土地****政府或开发商给予承租人的一切赔偿)归招租方所有,与承租人无关。****政府或开发商规定的期限搬离,****政府或开发商没有限期拆迁,承租人仍在继续使用该物业时则招租人有权继续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至承租人搬离现场之日止。 3、招租人仅按物业现状出租,承租人需对物业现存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该物业现状存在:①无烟感报警器和无消防喷漆系统;②无灭火器、无应急照明灯和无安全疏散指示灯;③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④楼顶试验消火栓压力表故障,阀门锈死失效;⑤楼顶2座水池未进行有限空间辨识,未悬挂标识标牌;⑥楼顶天面未设置防攀爬警示标志。 以上隐患共计6项,由承租人负责上述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出租前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承租人负责整改。承租人需在中选之日起3日内交纳10万元安全保证金,作为合同签订的前提;以上所列所有安全隐患由承租人负责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投入使用前45天内全部整改完成,并经招租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招租人无息退还10万元安全保证金,否则,由招租人使用该物业安全保证金进行整改,承租人不得提出异议,同时招租人将以上安全隐患整改与否作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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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人资格 要求 |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1、竞价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竞价人经营范围涉及安全等特殊行业的,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或消防许可证; 3、竞价人生产和经营范围须为:(1)非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等高危行业的;(2)非污染、噪音等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3)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经营的;(4)消防、环境卫生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5)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 4、竞价人须承诺信誉良好,无欠薪记录;消防安全的投入和管理良好,证照齐全。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工商部门相关证明文件打印件(需体现注册资本),如未体现注册资本的需另行提供注册资本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工商信息查询参考网址:http://www.****.cn/index.html); 2、如果竞价人经营涉及到资格条件/第2点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点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4、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点的承诺函,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网站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加盖公章(查询网址:https://zxgk.****.cn/shix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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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价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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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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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方式 |
现场竞价(逐轮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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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人 获取文件须知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公告截止日17:00(**时间) |
| 获取文件方式 |
联系招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发出招租文件。 蔡名龙135****1315、杨裕增136****2633; 邮箱:****@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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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 须知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公告截止日17:00 |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邮件递交(****@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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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详见招租公告/竞价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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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人需提交的 资格审查文件 |
格式详见招租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及资格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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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文件有效期 |
1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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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保证金 |
缴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公告截止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
| 金额 |
人民币1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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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须知 |
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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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竞价的条件 |
1、 获取招租文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于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2、 收到招租服务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3、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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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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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增幅 |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竞价允许报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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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服务机构 及招租人信息 |
招租服务机构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智谷产业园A****集团总部大楼)2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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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蔡名龙135****1315、杨裕增136****2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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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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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公司****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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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账号 |
812********001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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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阳光租赁平台https://rent.****.com/ ****集团网站:https://www.****.com/jyg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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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踏勘招租人联系方式 |
招日光:136****2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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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宝国资委【2025】42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服务机构(****)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服务机构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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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价人的履约条件
1. 招租时招租面积以招租公告为准。请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状况、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现状、安全生产条件及设施配备情况、空气质量等。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 招租人以物业现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完全充分了解并接受所租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等的历史及现状,同时清楚并愿意自行负责维修招租人移交物业时现存和承租人使用物业期间发生的影响物业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并承担其投资装修及经营的一切风险。若承租人取得租赁场地的承租权,又无法履行,届时招租人将启动诉讼程序进行清场,招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自动解除。
3. 如需装修,承租人必须提供装修设计、施工图纸及完整使用效果图等资料交招租人报备,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4. (1)承租人须按照《**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要求,严禁用于粉尘作业、危险化学品、电镀(线路板)、喷涂、油墨加工、家具制造、纸箱印刷制造、泡沫彩钢板加工等严重浪费**、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等事故风险高的生产作业,否则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租赁、水电押金,收回物业。
(2)若租赁物业属工业厂房的构(建)筑物,承租方所安装使用的设备设施和生产规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和承重要求,二楼以上禁止安放超过350公斤/m2的冲压等各类重型机械设备。其它用途的物业,承租方不得安装或存放超过该物业建筑设计承重标准的设备和物品。
5. 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承租人亦不得将物业整体转让第三方使用。
6. 合同终止后,必须将招租人所提供的物业及有关附属设施完好地移交给招租人,招租人对承租方就物业的升级改造或装修不作任何补偿。承租人迁离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其在租赁期内对该物业的装修,不得要求返还其装修费用,或以装修费用抵扣欠交招租人的全部或部分租金。合同届满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改造形成的装修和配套设施等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向招租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7. 如因城市更新、政府征收等,****政府或开发商收购、收回或拆除、合同无条件终止,承租人不能向招租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物业、土地有关的赔偿归招租人所有,与承租人无关。****政府或开发商的规定的期限搬离,****政府或开发商没有限定拆迁,承租人仍在继续使用该物业时则招租人有权继续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至承租人搬离现场之日止。
8. 招租人仅按物业现状出租,承租人需对物业现存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该物业现状存在:
①无烟感报警器和无消防喷漆系统;
②无灭火器、无应急照明灯和无安全疏散指示灯;
③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④楼顶试验消火栓压力表故障,阀门锈死失效;
⑤楼顶2座水池未进行有限空间辨识,未悬挂标识标牌;
⑥楼顶天面未设置防攀爬警示标志。
以上隐患共计6项,由承租人负责上述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出租前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承租人负责整改。承租人需在中选之日起3日内交纳10万元安全保证金,作为合同签订的前提;以上所列所有安全隐患由承租人负责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投入使用前45天内全部整改完成,并经招租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招租人无息退还10万元安全保证金,否则,由招租人使用该物业安全保证金进行整改,承租人不得提出异议,同时招租人将以上安全隐患整改与否作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之一。
9. 配合招租人安全部整改所有的安全隐患内容,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0. 如房屋经检测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招租人和承租人双方一致同意:自加固开始至加固结束期间,招租人不收取租金,同时租期不变;承租人无条件配合招租人进行房屋安全整改(包括场地清场等工作);承租人放弃主张一切在房屋加固期间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益损失和实际损失赔偿。
11. 承租人须按照确定的经营内容进行内部装修和水电安装,所有装修必须符合消防和安全的要求并取得招租人安全部验收合格,且不得改变物业主体结构或破坏该物业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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