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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718989D | 建设单位法人:梁远才 |
| 黄俊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 ****市**县城隍镇米厘坡 |
| **城隍镇南高岭土矿项目(第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B101-土砂石开采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市**县城隍镇米厘坡 |
| 经度:109.72715 纬度: 22.5788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21 |
| 玉兴环项管〔202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6-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 3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718989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718989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0MACA8BT811 | 竣工时间:2024-04-11 |
| 2025-06-18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6-01-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16mvJOR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0万吨高岭土矿及27.15万吨建筑用砂矿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万吨高岭土矿及13.57万吨建筑用砂矿 |
| 第一期建设未达到环评设计规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露天开采工艺、物理洗选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露天开采工艺、物理洗选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态影响:合理设置挡土墙、排水沟、防洪沟等,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及时综合利用弃土、弃渣,不得长期堆存。矿山开采期满后,严格按照复垦方案计划进行复垦,恢复生态。大气: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粉尘、食堂油烟。采取湿式作业,矿体开采前在开采区域酒水,剥离过程中使用雾炮机喷淋降尘;工业场地设置三面围挡、覆盖原料;采**各采场、选**各堆场、排土场、装卸过程以及运输道路采取酒水抑尘措施;硬化厂区道路设置车辆冲洗平台;使项目周边敏感点的TSP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区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通过净化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排放要求。废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在**采场修建截水沟,在截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临时表土场淋滤水、选矿废水运输车辆清洗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旱地浇灌。噪声:合理优化厂区布局,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需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及减振措施并做好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固体废物:项目矿山第二期采区剥离表土直接回填到第一期采空区,第三期采区剥离表土直接回填到第二期采空区;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统一暂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建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生态影响:经现场调查,项目已根据水土保持措施要求采取了设置挡土墙、排水沟、防洪沟等相应水土保持施。及时疏通、清理截排水沟防止堵塞。弃土、弃渣部分用于绿化覆土、修路**整场地,未利用剥离表土、废石、沉淀池污泥送至排土场分开堆放。矿山服务期未满,因此目前尚未开展土地复垦工作。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柴油,在储油罐周围修建围堰,做好防渗防漏措施,对易发生泄漏的部位实行定期的巡检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尽快解决。矿山服务期满后,严格按照复垦方案计划进行复垦,恢复生态。大气:经现场调查,矿体开采作业采用湿式作业,矿体开采前区域洒水,开采过程使用雾炮机喷淋降尘,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投料粉尘采用半封闭式投料,降低粉尘产生,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采**各采场、选**各堆场、排土场、装卸过程以及运输道路采取酒水抑尘措施;硬化厂区道路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堆场采取露天设置,采用洒水措施抑尘;物料装卸采取密闭措施,同时采取喷淋等降尘措施;配套符合要求的车辆冲洗平台设施设备,以及沉淀池等废水处理设施;**配备喷淋降尘系统;项目运输车辆车厢加盖篷布,防止运输途中发生撒漏;食堂油烟通过净化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项目废气措施均已落实。废水:项目在露天采区、工业场地、排土场、运输道路周边合理设置雨水截流沟,初期雨水经过截排水沟截流后经沉淀池内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设置了三级化粪池用于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用于周边林地施肥;洗车废水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噪声:项目运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休息时间,优化总平面布置,选择低噪先进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2类标准要求。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严禁车辆超载;在经过噪声敏感点的路段设立减速带和限速、禁鸣标志;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应自觉减速、禁止鸣笛,减轻交通噪声对村庄的影响。固体废物:剥离表土、沉淀池污泥送至表土堆场堆放,用于回填采空区;废石送至废泥渣堆场堆放,用于回填采空区。矿山服务期未满,因此目前尚未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周边村屯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废机油和空油桶交由**安****公司处置。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将其地面全部硬化,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的要求,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并采取防风、防雨、防渗措施,防渗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防渗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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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级沉淀池 | 无 | 项目选矿采用物理方法洗矿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已设置3个沉淀池,总容积为2000m3,依托现有。 | 无 |
| 1 | 洒水降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主要为原料堆场、厂区内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 |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1 | 隔声减震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排放标准限值。 | 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的隔声、减震、消声及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运输线路等。 | 根据项目厂界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排放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项目矿山第二期采区剥离表土直接回填到第一期采空区,第三期采区剥离表土直接回填到第二期采空区;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统一暂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建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 剥离表土、沉淀池污泥送至表土堆场堆放,用于回填采空区;废石送至废泥渣堆场堆放,用于回填采空区。矿山服务期未满,因此目前尚未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周边村屯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废机油和空油桶交由**安****公司处置。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将其地面全部硬化,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的要求,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并采取防风、防雨、防渗措施,防渗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防渗要求。 |
| 1 | 合理设置挡土墙、排水沟、防洪沟等,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及时综合利用弃土、弃渣,不得长期堆存。矿山开采期满后,严格按照复垦方案计划进行复垦,恢复生态。 | 经现场调查,项目已根据水土保持措施要求采取了设置挡土墙、排水沟、防洪沟等相应水土保持施。及时疏通、清理截排水沟防止堵塞。弃土、弃渣部分用于绿化覆土、修路**整场地,未利用剥离表土、废石、沉淀池污泥送至排土场分开堆放。矿山服务期未满,因此目前尚未开展土地复垦工作。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柴油,在储油罐周围修建围堰,做好防渗防漏措施,对易发生泄漏的部位实行定期的巡检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尽快解决。矿山服务期满后,严格按照复垦方案计划进行复垦,恢复生态。 |
| 扩建工程依托现有**已建的工业场地、高岭土深加工生产线一条生活办公区、矿山范围内首采区的基础设施(矿山道路、采场周边截排水沟工程、沉砂池等),新增2条选矿生产线、3个露天沉淀池、30个采场沉淀池等基建工程,边开采边建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扩建工程依托现有**已建的工业场地、高岭土深加工生产线一条生活办公区、矿山范围内首采区的基础设施(矿山道路、采场周边截排水沟工程、沉砂池等),新增2条选矿生产线、3个露天沉淀池、30个采场沉淀池等基建工程,边开采边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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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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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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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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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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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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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