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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省**县潭城镇城南新庄34号 | 1,597,000.00元 | 99.65 |
采购包1(****审判法庭大楼食堂管理服务):
服务类(****)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审判法庭大楼食堂管理服务 | ****审判法庭大楼食堂管理服务 | ****食堂、海坛人民法庭食堂委托管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负责****食堂、海坛人民法庭食堂厨房工作人员的派遣和运行管理,食品采购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需求开始服务二年 | 年 | 本次采购服务标准还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 | 1,597,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闫俊怡 |
| 评审专家: | 侯巧玲 、 林清俤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在100万以下按1.5%;成交金额在100万元—500万元按0.8%。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开户名:****,开户行:****公司**东门支行,账号:407****98762,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6927,传真:0591-****692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审判法庭大楼食堂管理服务:1.977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名称:****
地址:****合实验区**中路5号
联系方式:0591-****1035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远洋路3号**广电融媒体产业园5层502-1单元
联系方式:059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欧文浩、田雪丽、郑旭菁
电话:0591-****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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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