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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000MA7DNWMD0M | 建设单位法人:于利伟 |
| 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市**区 |
| **回族自治区**市**区**苏银产业园 |
| ****电池及储能集装系统示范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41-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苏银产业园 |
| 经度:****125.98119 纬度: 38236.59042 | ****机关:****委员会****建设部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23 |
| 苏银土规建函〔2022〕7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7-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18800 |
| 5517 | 运营单位名称:**** |
| ****0000MA7DNWMD0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100MA77426W3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100MA77426W34 | 竣工时间:2024-1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公司平台 |
| 2021年 12月 21日,****取得《****电池及储能集装系统示范项目》备案证(2112-640908-07-01-238026),于 2021年12月委托****编制了《电池及储能集装系统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委员会****建设部于 2022年 1月 19日以“苏银土规建函〔2022〕3号 ”《关于审查电池及储能集装系统示范项目的函》对项目进行了批复,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为34条锂电池生产线,年产100GWh储能电池,配套的公辅工程中蒸汽由****集团****公司蒸汽经管道输送至本项目厂区内(蒸汽输送管道未包括在原环评中,单独另做环评),废****处理站、废水浓盐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对建设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将生产线数量调整为30条,并新增测试车间、中试车间、110kV变电站、锅炉房(新增2台 75t/h燃气蒸汽锅炉)、污水设施(临时排放口)等。拟对各地块建设内容计划分阶段实施,其中1#地块的生产装置计划先于2022年11月建成并先期投入试运行,产出20GWh储能电池,后续地块逐步开展建设。现因产能规划调整,原规划建设8个地块,30条锂电池生产线,建成后年产100GWh储能电池;变动后实际只建设1#地块,设置4条生产线,建成后年产20GWh储能电池。因此,2025年8月28日,建设单位及报告编制单位组织3名专家对《****电池及储能及装系统示范项目变动论证报告》进行了现场技术审查并给出了审查意见。 截止目前,燃气锅炉已取消建设,供气由**能源蒸汽管网提供。1#地块生活污水和部分****园区污水管网,由****处理;另一部分生产废水(喷淋塔、负极搅拌冲洗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统一拉****处理厂,****处理厂生化系统微生物代谢所需的碳源进行**化利用。 |
| ①总平面图布置发生变化,但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不新增敏感点;②新增2台75t/h燃气蒸汽锅炉,导致大气污染物种类增加了SO2 、NOX;③新增废水间接排放口,但为临时排放口,待全厂建设完成后将关闭临时排口;④新增1座锅炉废气排放口。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其中第② 、④条属于重大变动清单内容,将造成项目发生重大变动。为此,建设单位于 2022年 7月 17日,重新委托****编制了《电池及储能集装系统示范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22年11月 23日,****委员会****建设部以“苏银土规建函〔2022〕76号 ”关于审查****电池及储能集装系统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对项目进行了批复,本项目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30条锂电池生产线,年产100GWh储能电池,新增 2台 75t/h燃气蒸汽锅炉,新增废水临时排放口一处。 现因产能规划调整,原规划建设8个地块,30条锂电池生产线,建成后年产100GWh储能电池;变动后实际只建设1#地块,设置4条生产线,建成后年产20GWh储能电池。因此,2025年8月28日,建设单位及报告编制单位组织3名专家对《****电池及储能及装系统示范项目变动论证报告》进行了现场技术审查并给出了审查意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池及储能集装系统示范项目于2021年12月21日取得了**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112-640908-07-01-238026),建设单位于2021年12月委托****编制了《电池及储能集装系统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委员会****建设部于2022年1月19日以“苏银土规建函[2022]3号”《关于审查电池及储能集装系统示范项目的函》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为34条锂电池生产线,年产100GWh储能电池,配套的公辅工程中蒸汽由****集团****公司蒸汽经管道输送至本项目厂区内(蒸汽输送管道未包括在原环评中,单独另做环评),废****处理站、废水浓盐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现因产能规划调整,原规划建设8个地块,30条锂电池生产线,建成后年产100GWh储能电池;变动后实际只建设1#地块,设置4条生产线,建成后年产20GWh储能电池。 |
| 产能规划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工艺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电芯厂房中涂布、烘干废气分别设1套NMP回收装置+水喷淋+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②电芯厂房中注液、化成废气分别设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DA003-DA004)处理排放; ③电芯厂房车间采取微负压+滤筒式除尘器+内循环系统(2套); ④暂未完成建设,产能缩减,现计划建设两级水喷淋塔+25m排气筒; ⑤污水处理站不再建设 ⑥测试车间设中央尾气收集系统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⑦模组PACK厂房中分别设1套中央集气系统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⑧危废暂存间废气采用微负压+1套一级活性炭吸附系统+1根15m排气筒(DA007)排放。 ⑨中试车间涂布、烘干废气设1套NMP回收装置+水喷淋+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DA039)处理排放; ⑩中试车间注液、化成废气设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DA040)处理排放; ⑾食堂饮食业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 | 实际建设情况:④暂未完成建设,产能缩减,现计划建设两级水喷淋塔+25m排气筒,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项目规划调整后,污水处理站不再建设,其他均已建设完成 |
| 产能缩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锅炉于2023年5月31日前转为备用锅炉,临时工程排水期限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实际情况取消锅炉建设,燃气锅炉已取消建设,供气由**能源蒸汽管网提供。1#地块生活污水和部分****园区污水管网,由****处理;另一部分生产废水(喷淋塔、负极搅拌冲洗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统一拉****处理厂,****处理厂生化系统微生物代谢所需的碳源进行**化利用。 |
| 规划调整,产能缩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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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水临时排放口 | ****纳管标准 | 已建设 | 检测结果达标 |
| 1 | 电芯车间涂布烘干工序、注液化成工序;中试车间涂布烘干、注液化成工序;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中**企业大气污染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 |
| 2 | 危废暂存间废气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中**企业大气污染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 |
| 3 | 油烟排放口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已建设 | 油烟达标排放 |
| 1 | 厂界四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完成 | 噪声达标排放 |
| 1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本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保护区 | 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
| 1 | 本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涂布、烘干工序擦拭极片产生的废无尘布、极片边角料、废隔膜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浓盐水处理装置产生的结晶盐、混盐加热蒸发器中产生的废盐、NMP精馏回收装置中的滤芯冲洗浆液、釜底残渣、不合格电池、废滤筒、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滤芯、废树脂及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本),废活性炭为危险固废,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 | 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废 AB胶桶由厂家回收利用,极片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隔膜均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树脂、实验室废液、废AB胶内桶隔膜、含有机溶剂废物、废无尘布均有有资质单位**清大****公司回收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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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