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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年处理5万吨动力锂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处理5万吨动力锂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化工园内(现有厂区内)
项目公示时间:2026年2月10日-2026年3月13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完善。
联系人:邵部长
电话:133****5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