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2月10日
本****污泥处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系****公司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其中:第1标段为“污泥处置服务”。
本项目不需要资格预审。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凭证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票据为税务部门****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单位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3.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标书代写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提供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文件)并经环保验收合格(提供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6.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不具备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格,可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对污泥进行运输,须提供**协议或委托协议(中标后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时提供委托合同),协议期限须满足本项目服务期;
7.****管理部门备案,在《**市污水处理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cn/a/login)名录中可查询,须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领取时间:自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4日止,每天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方式:
2.1.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为壹仟元人民币(RMB 1000.00元),售后不退;未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本项目的参与资格。
(1)现场报名:请携带授权委托书至****(**市**区卫**路19号302室)现场登记报名。
(2)网上报名:
①公对公电汇标书款(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公司**森淼支行;开户行账号:441********071****668668),备注注明“264****160078项目标书款”。报名确认时间以电汇到账时间为准,如到账时间超过报名时间期限,则报名不成功。
②将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扫描件、电汇底单、可编辑形式的报名信息(报名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手机号、电子邮箱、纳税人识别号)发送至****邮箱(****@163.com)后致电项目负责人,资料发送齐全并经确认后报名成功。
2.2.“**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及同步报名:
(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o.****.cn/#/home)”完成“供应商”角色注册并办理CA锁,因注册失败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电子标服务
(2)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对本项目完成报名登记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22-****6629)完成确认,否则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标书代写
(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将投标文件完成上传,未按时或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及操作手册可从中环电子(客户服务热线:400-0566-110)或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5日9时30分(**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线上递交、现场递交(可以是快递形式递交),现场地点为**市**区卫**路19号201会议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线上、线下有任一未提交情形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项目。
时间:2026年3月5日9时30分(**时间)
地点:****201会议室(**市**区卫**路19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cn/#/home)”同时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区蔡公庄镇津神线友发钢管创意园东200米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2-****689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卫**路19号
联系人:何媛、于鹏
电话:022-****6629
电子邮件:****@163.com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