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玛高速跨黄河大桥占用绿地事项,经**乌玛****公司申请,并委托****编制了绿地占用和树木移植实施方案,兰****区管委会、****草原局现场复核,并邀请专家组审查,拟同意该单位分期分批占用城市绿地、移植城市树木并恢复城市绿化。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实施依据及申请单位
根据****《关于G1816**至**国家高速公路**过境段(**九州北至**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交运〔2022〕63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G1816乌玛高速**九州北至**南(**过境)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3〕353号),G1816**至**国家高速公路**过境段项目,由**乌玛****公司负责项目承建。
二、拟占用绿地情况
拟对该项目红线绿地内植物进行移植,共涉及南北滨河路绿地14029.796平方米(南滨河路绿地8892.41平方米;北滨河路绿地5137.386平方米),项目建设桥梁墩位及路基道路需永久占用4764.336平方米,其余绿地需施工时临时占用。涉及乔木916株,花灌木192株,小叶黄杨5304.55平方米,冬青102.4平方米,草坪8622.846平方米。
三、移植施工期限
涉及树木移植分三期阶段性施工,第一阶段:2026年3月1日至5月1日;第二阶段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1日;第三阶段2027年3月1日至2027年5月1日。
四、绿化恢复及补植补救情况
根据项目施工整体计划安排,将于2029年5月底前完成绿地恢复施工,总恢复面积约2.9万平方米,包含临时占用绿地恢复9265.46平方米,**城市绿地19689.54平方米。项目除移植树木外,另折算补偿城市绿化苗木19个品种4304株用于城市绿化。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0天,若有疑问,请于2026年3月11日前,****草原局。
联系人:赵莹,联系电话:0931-****822
联系地址:**市**区五泉南路105号
****草原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