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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中心一期工程充电桩采购项目
2026-02-10
1.招标条件 本****物流中心一期工程充电桩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吕四港镇主要作为**北翼以装备制造、能源石****基地依托****,重点发展装备制造、能源石化为主的制造业,打造**北翼地****基地;以大宗散****物流中心借势****中心的发展趋势,主动参与“**-**-**”的世界级主枢纽港群的构建,打造以大宗散货、杂货、石油、液体化工品、汽车等滚装件及集装箱运输为主的大宗件(****物流中心,并逐步发展为服务腹地物资运输和临港产业开发的综合性港区。 现有新能源车4台,电池容量≥600kwh。 2.2供货期:合同签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调试、安全检测、验收。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招标范围:充电桩2台160kw采购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自2023年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1项充电桩销售业绩,提供合同;若充电桩销售为伴随服务,无法体现,则需提供采购方书面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标书代写 4.2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2月24日17时前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并与招标人电话(0513-****9286)联系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该费用须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4本项目的专家评审费(如有)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按实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2月25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港新区港东大道东灶港物流园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特别提醒 8.1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2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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