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000台专用车**项目
项目地点:**省**县乾元镇苕溪东街3号-1号楼
二、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三废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的要点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压合废气、雕刻粉尘、封边废气、切割烟尘、数控加工油雾、抛丸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钻孔粉尘、喷漆废气、刮腻子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及喷枪清洗废气。其中,压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雕刻粉尘经点对点安装的吸风管道收集后送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管道收集后由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DA003排气筒排放;水性漆喷漆废气及刮腻子废气经隔间密闭收集后由一套“水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油性漆喷漆废气、刮腻子废气及喷枪清洗废气经隔间密闭收集后由一套“水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烟尘、打磨粉尘经移动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数控加工油雾、封边废气、钻孔粉尘产生量较少,均无组织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测试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最终送至****公司集中处理后外排。总氮、氨氮、总磷、CODCr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指标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2025年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后外排。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边角料、沉降灰、焊渣、废渣、一般废包装、废布袋、集尘灰、废过滤材料收集后规范转移至接收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产后,通过厂房隔声、安装橡胶、弹簧、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减少声环境对周边的影响。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年产2000台专用车**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符合“四性五不批”的审批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 环境要素 | 序号 |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 UTM坐标/m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 | 保护对象 | 保护级别 | |
| X | Y | |||||||
| 空气 (厂界外500m范围) | 1 | 吉祥寺 | 219711 | ****431 | NE | 约330m | 名胜古迹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标准修改单二级 |
| 2 | ****总局****税务所 | 219427 | ****331 | NW | 约165m | 工作人员约80人 | ||
| 3 | ****法院乾元法庭 | 219479 | ****336 | N | 约170m | 工作人员约60人 | ||
| 4 | **县乾元工商所 | 219532 | ****311 | N | 约150m | 工作人员约100人 | ||
| 5 | ****诊所 | 219341 | ****392 | NW | 约250m | 医患约30人 | ||
| 6 | 为康诊所 | 219591 | ****412 | NE | 约260m | 医患约20人 | ||
| 7 | **天****诊所 | 219586 | ****522 | NE | 约370m | 医患约60人 | ||
| 8 | 丁山坝 | 219684 | ****363 | NE | 约250m | 40户,约160人 | ||
| 9 | 冯介桥 | 219835 | ****335 | NE | 约360m | 70户,约280人 | ||
| 10 | 乾龙花园 | 219494 | ****365 | N | 约200m | 320户,约1280人 | ||
| 地表水 | 东苕溪 | / | W | 约240m | 河流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Ⅱ类 | ||
六、公众查阅方式
公众如需查询环评报告表简本或其他进一步资料,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
环保主管部门:****环境局**分局行政许可科电话:****471
环评单位:******公司
办公地点:**市**区申花路剑桥公社
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199****3383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县乾元镇苕溪东街3号-1号楼
联系人:韩晓东
七、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事业单位、所列出的敏感点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来电、来函、直接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面对面询问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