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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2-10 16:36
各潜在供应商:
****新院区医用纯水设备维护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人为****,现对供应商的疑问进行回复:
疑问:在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表中,要求“提供运行中被处理水在活性炭过滤器和软水过滤器内有效停留时间T≥2.5的第三方CMA检测报告”。针对该要求,我们询问了多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得到答复均是该指标无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因此无法出具CMA检测报告。该指标只能通过过滤器容积大小和设备额定水处理量,去反推被处理水的停留时间。请问,因无法取得CMA检测报告,该条要求是否可以采取承诺书等方式代替
回复:可以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原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内容作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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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