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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合实验区经发局、****环境局:
为落实国家工业绿色发展和“无废城市”****工作部署,****园区、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就地就近**化利用,****办公厅、****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539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现就做好典型案例征集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合实验区,下同)工信部门**生态环境****工业园区、企业的指导,引导园区、企业按照《“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指南》,见《通知》附件1)自愿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
二、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园区或企业应参照《建设指南》,研究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建设方案;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将《典型案例申报书》(见《通知》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地工信部门及生态环境部门。
三、请各设区市工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指标条件符合性进行核实,初审后出具推荐意见,于3月31日前将推荐函、《典型案例汇总表》(见《通知》附件3)《典型案例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刻录两份)分别报送至省工信****生态环境厅(固废处)。
四、****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案例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
五、请各设区市工信部门**生态****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向“无废化”转型的典型案例,引导园区和企业主动推行“无废”生产模式。
联系人:省工信厅 林 芝 0591-****1903
省生态环境厅 黄 胜 0591-****7175
附件:****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5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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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
2026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