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六安建投]六安建投舒城金龙舒城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二标 (清水河及支流)项目临建分包工程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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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建投]**建投**金龙**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二标 (**河及支流)项目临建分包工程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 2026-02-10 16:24:00

**建投**金龙**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二标 (**河及支流)项目临建分包工程标段1采购候选人公示
一、采购项目:**建投**金龙**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二标 (**河及支流)项目临建分包工程标段1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 询比价
四、采购人:****
五、采购候选人:****

六、公示期:2026年02月10日 16时24分 - 2026年02月13日 17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电话:0564-****620
采购人地址:
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上述联系人提出异议。逾期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3日

异议申诉:

投标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之内,向**建投提出,联系电话:155****3761;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之日起三天****检查委员会提出,联系电话:0564-****069。

(一)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必须向招标部门或纪检监督部门提交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必须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摁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投诉书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被投诉人的名称以及投诉人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投诉和投诉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

4.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提起投诉的日期。

(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受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公司采购活动: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内累计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的;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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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10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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