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6-02-09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印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贸****服务局)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01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印刷项目 | ****开发区茶塘路6号1#厂房4层、5层 | **** | **** | ****拟从**县黄花镇搬****开发区茶塘路6号1#厂房4层、5层。项目总占地面积11048平方米,部分设备利旧,购置部分新设备,通过丝印、烘干、雕刻、压痕等工艺生产标识印刷品、铭牌印刷品、汽车拉花。项目建成后,形成全厂年产20万张标识印刷品、10万张铭牌印刷品、10万张汽车拉花的生产能力,建成后溶剂型油墨用量为0.5t/a,稀释剂用量为0.15t/a,UV油墨用量为0.1t/a。 | 1、水环境影响: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溶剂型油墨调墨、丝印、烘干废气、UV油墨有机废气、洗板有机废气、感光胶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管道输送至1根27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雕刻粉尘产生量较小,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高空排放。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设备运行过程产生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控制噪声,并加强维护保养等措施后,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废稀释剂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油类物质包装桶、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废水处理设施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含洗板水废抹布、废丝网布、沉淀池沉渣、废感光胶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
注:1、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贸****服务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