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洋****物流中心一期工程信号设备施工项目
2026-02-10
1.招标条件 **洋****物流中心一期工程信号设备施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洋****物流中心; 2.1.2建设规模: 投资额约213万元; 2.1.3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集团****集团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本投标企业的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5年10月01日以来至今任意1个月的本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3.3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近5年(2020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承建铁路信号**、技改、大修、站改项目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1)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标书代写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3月4日17时前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并与招标代理电话(180****8293 )联系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收取资料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获取文件时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4.3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9日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市崇文路1****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是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