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共0项)
无。
二、招标文件修改(共6项)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内容为“本次招标**工程造价****8009元。”修改为“本次招标**工程造价****3493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原内容为: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
√最高投标限价****8009元,其中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为 0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0%,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824元(含税)。 □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 |
修改为: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
√最高投标限价****3493元,其中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为 0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0%,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824元(含税)。 □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 |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中附表三:商务标评分标准原内容为“(2)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为****6485元至****3994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修改为“(2)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为****6457元至****2239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中附表三:商务标评分标准的公式抽取对应关系中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原内容为:标书代写
| 球号 |
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 |
| 1 |
****8661.0 |
| 2 |
****1411.9 |
| 3 |
****4162.8 |
| 4 |
****6913.7 |
| 5 |
****9664.6 |
| 6 |
****2415.5 |
| 7 |
****5166.4 |
| 8 |
****7917.3 |
| 9 |
****0668.2 |
| 10 |
****3419.1 |
| 11 |
****6170.0 |
修改为:
| 球号 |
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 |
| 1 |
****8633.0 |
| 2 |
****1211.2 |
| 3 |
****3789.4 |
| 4 |
****6367.6 |
| 5 |
****8945.8 |
| 6 |
****1524.0 |
| 7 |
****4102.2 |
| 8 |
****6680.4 |
| 9 |
****9258.6 |
| 10 |
****1836.8 |
| 11 |
****4415.0 |
5、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原内容为“Ⅲ、施工取费:②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按相应专业工程中值计取;安全责任保险费按市建管{2024}12号《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计取。”修改为:“Ⅲ、施工取费:②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按相应专业工程中值计取。”
6、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一览表原内容为“说明:本表中的“投标综合单价”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同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此表的投标综合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修改为“说明:1.本表中除序号2外工程内容的“投标综合单价”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同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此表的投标综合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2.序号2的投标综合单价用于工程变更及结算,未包含在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标书代写
7、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