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网络安全防护集成实施项目
****2026年网络安全防护集成实施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网络安全防护集成实施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解决方案部提出****2026年网络安全防护集成实施项目的采购需求。
1.2 采购内容采购方式:
1.采购内容:****2026年网络安全防护集成实施项目,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采购方式:根据以上采购内容,本项目采用公开询比的采购方式,具体内容如下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不含税估算金额(元) |
采购含税估算金额(元)(税率按照6%估算) |
采购方式 |
| 1 |
****2026年网络安全防护集成实施项目 |
380000 |
402800 |
公开询比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关于备选处理措施的提示:根据《****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如采用替代禁止采购的备选处理措施,须明确备选处理措施“针对每例行为,综合评估法下扣减总分3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下核增评审价格3%”]
[针对联合采购项目的提示:中国电信与其他单位的联合采购项目须明确如何执行中国电信及其他联合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1.3需求预算金额:****解决方案部提出****2026年网络安全防护集成实施项目,采购不含税估算金额为380000元人民币。
1.4采购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金额为380000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金额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5主要商务条款:
(1)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相关模块部署。
(2)维保期:终验合格后12个月。
(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付款方式:本项目由需要部门验收并付款。部署完成并测试通过后由需求部门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费用的90%,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20天无故障进行终验,终验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费用的10%。
(5)供应商要承诺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成交人拒绝或无法履行该承诺的,将终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合同附件含《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6)违约条款:参照合同条款执行。
1.6标段划分:此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人数量为1个,份额为100%。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3年至今同类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同类业绩的合同累计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
①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②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5)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③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④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标书代写
⑥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标书代写
⑦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标书代写
⑧****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⑨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⑩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⑾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⑿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⒀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⒁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⒂****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⒃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⒄****公司/****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⒅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⒆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⒇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1日至2026年02月14日(法定假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询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7929/010-****7880,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7929/010-****7880,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吉****开发区创业大街189号中国电信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和美路999号****中心B座15楼1502室
联 系 人:刘杨杨/闫明峰
电 话:155****6606/158****2101
电子邮件:****@163.com
询比文件费用及响应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如下(汇款须备注项目简称)
户 名:****
开户银行:****花园支行
账 号:311********72603757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