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标题: | 太环行审〔2025〕37号 关于《太**海之蓝****公司新增水洗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文号: | 无 |
| 信息来源: | ****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5-11-21 |
关于《太**海之蓝****公司新增水洗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太**海之蓝****公司:
你公司报来《太**海之蓝****公司新增水洗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收悉。****环境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的通知》(阜环办函〔2025〕32号)及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太**倪邱镇工业聚集区,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该项目新增破碎清洗自动生产线总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在现有已建成的1#厂房内新增2条破碎清洗自动生产线。每条破碎清洗自动生产线由1台湿式破碎机(4吨/小时)、1台强力清洗机(4吨/小时)及1个水槽(12米×1.5米×1.4米)组成。该项目的实施不改变现有工程的产品种类及产能。
三、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项目严禁涉及有毒原材料以及危险废物,要严格执行《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5号)中的相关规定,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水收集治理。厂区要实行雨污分流。该项目依****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为:沉淀+调节+气浮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处理**端新增一座沉淀池,现有工程的造粒循环冷却排水和塑料绳网生产冷却循环排水全部直接回用于清洗生产线补充水、不外排;项目新增的破碎清洗****处理站后,部分尾水回用于清洗生产线补充用水、剩余部分尾水与生活污****处理站处****处理厂接管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的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 34/4811-2024)表1中的限值要求。全厂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NMHC)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相关限值。无组织废气厂区内(厂房外监控点)排放的非甲烷总烃(NMHC)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相关限值。企业边界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排放标准。
3、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按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最终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措施,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须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切实做好厂区防渗。
5、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强化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公司设置的一座210立方米应急事故池,原则上事故水自流进入应急池,确保不进入外环境。
6、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所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不得擅自更改和停用,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四、项目要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公司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太**生态****执法大队具体负责。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以上审批意见仅限于本《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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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
抄送:****环境局,****政府,太**生态****执法大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