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国防动员办,赣****交通局,****保障中心:
为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功能完备、运行可靠的防空警报系统,确保防空警报设施始终处于良好战备状态,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总体任务
各设区市、县(市、区)国防动员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防空警报(以下简称“警报”)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聚焦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紧紧围绕提升警报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加快构建稳定可靠、多元融合、智能高效的警报体系。设区市**(建成区)2026年起实现警报音响覆盖率100%与警报设施完好率100%的目标任务;县(市、区)**(建成区)警报音响覆盖率逐步提高,在“十五五”期间实现警报音响覆盖率95%(含)以上和警报设施完好率100%的目标任务。
二、明晰责任分工
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边界、密切配合协作,确保警报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分工如下:
(一)省国防动员办科技信息化处责任分工:一是规划全省警报设施建设总体布局,根据国防动员需求制定警报设施建设计划,统筹各设区市、县(市、区)国防动员主管部门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同步推进警报音响覆盖率提升;二是负责建立健全警报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各设区市、县(市、区)的业务指导;三是加强全省警报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督促,定期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四是积极协调跨部门**,探索推动警报融合建设;五是统筹建设全省警报数字化管理系统,制定建设计划,确定警报设施物联管理接口标准,统一各地市接入规范。
(二****保障中心责任分工:一是掌握全省警报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情况,验证各地区警报音响覆盖率是否达标,分析警报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的薄弱点,并向科技信息化处研提相关改进优化措施;二是在科技信息化处统筹指导下开展警报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调研检查督促工作;三是配合科技信息化处做好警报数字化管理系统安装部署,负责后续系统运维保障;四是从技术层面指导各设区市、县(市、区)国防动员主管部门接入警报数字化管理系统。
(三)设区市、县(市、区)国防动员主管部门责任分工:一是做好辖区内警报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编制警报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警报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计划;二是坚持定期巡检,及时处理故障;三是按时上报警报设施统计数据,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四是结合“9﹒18”等重要活动时间节点开展防空疏散演练和宣传教育工作;五是结合警报试鸣对警报覆盖范围和音响效果进行评估,了解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六是配合上级国防动员主管部门开展警报设施建设规划编制、警报数字化管理系统接入和相关调研工作。
三、强化科学建设
通过系统建设与优化升级,构建覆盖全省城市及重点区域的警报系统,显著提升我省防空防灾综合能力。
(一)合理规划选点,科学优化布局。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防护要求,综合考虑地形地貌、重要目标分布、人口密度和音响覆盖效果等因素,并依据《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规范》(DB36/T 1856-2023,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编制警报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合理确定警报设施布局。
(二)消除覆盖盲区,拓展发布手段。一是定期组织开展警报音响覆盖率排查,结合警报试鸣,运用声压测试、实地调查、群众反馈等方式,确定警报音响覆盖盲区和弱覆盖区域,纳入警报设施建设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制定建设计划,有效提升辖区警报音响覆盖率并消除盲区,提升警报音响传播效果;二是推动警报系统与城市应急体系融合发展,建立警报与应急广播系统对接机制;****电视台、电信运营商、网络媒体等单位**,建立警报信息多渠道传播机制。
(三)建设管理系统,实现全网可控。加快推进警报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省级主建、市县主用,实现网络互通、数据互联。通过建设警报管理系统,实现警报高效、精准和智能化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全省警报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赋能。
(四)建立档案台账,提升工作水平。完善警报设施“一机一卡”档案,分级编制警报设施台账,规范台账内容,各设区市、县(市、区)国防动员主管部门及时更新档案、台账,确保所辖警报设施档案、台账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按需采购设施,规范报废处置。以确保警报音响覆盖率为前提,优先更换使用年限长、技术性能低、工作状态差的警报设施。要健全制度规范,严格落实设备采购过程各环节工作流程和标准要求,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在设备采购过程中要**招标代理机构严审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条款,避免发生纠纷,影响警报设施建设工作。对拆除警报设施的报废处置,依据《管理规范》,****人民政府第257号令《**省防空警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严格遵循国家保密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加强维护管理
各设区市、县(市、区)国防动员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警报设施维护管理,落实责任、建立档案、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不断提升维护管理水平,确保各项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全省警报设施始终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二)及时更新台账。警报设施月度维护、季度测试、年度检查时都应按照《管理规范》使用对应的统一制式登记表逐项填写,做到内容详实、数据准确,详细记录所发现的问题、现场处理措施和处理效果,并及时更新台账内容。警报设施台账内容应作为设备更新换代的重要依据。
(三)健全制度机制。一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将警报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考核,不断提升维护管理水平,确保各项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二要督促指导警报设施设置点所在单位了解、熟悉、掌握警报设施维护内容、标准和要求,常态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设施效能;三要对维护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五、做好支撑保障
各设区市、县(市、区)国防动员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本地区警报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建设维护管理工作成效。各设区市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指导帮带督促,推进本行政区域警报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落实岗位责任。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建设,根据本地区警报设施规模、分布情况和工作任务,落实警报设施相关工作人员,确保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同时要建立健全警报工作岗位责任制,做到定岗定责、责任到人。
(二)加强学习宣传。深入学习《**省防空警报管理办法》《管理规范》,将警报知识普及纳入国防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体系,提高公众对警报信号的识别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对警报设施设置点所在单位日常维护管理人员相关业务技能的培训,提升专业维护管理水平;及时总结在设施建设、维护管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官方媒体、行业简报等平台宣传推广,提升工作社会认同度。
(三)做好技术支撑。依托警报数字化管理系统做好技术支撑工作,根****保障中心的技术指导,按照系统接入规范统一警报设施物联管理接口,确保系统兼容性和协同性。通过接入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警报设施全网可控、统一调度、一键鸣响,提升警报发放的时效性和可靠性。
(四)落实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将警报设施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和人员培训****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五)抓好廉政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定期开展廉洁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堵塞制度漏洞,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严守党纪国法和廉洁底线,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
(六)加强统计填报。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国防动员主管部门需每半年统计本级、县(市、区)警报设施相关数据信息,填制警报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1)、警报设施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警报设施明细表(附件3),并于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前通过OA文电系统报送****保障中心(联系人:陈昊,联系电话:133****9603);****中心根据汇总的内容填制全省警报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4)、全省警报设施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并报送省国防动员办科技信息化处,省国防动员办适时进行通报。
附件:1. 市防空警报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
2. 市防空警报设施基本情况汇总表
3. 市(县、区)防空警报设施明细表
4.全省防空警报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
5.全省防空警报设施基本情况汇总表
****
2026年2月2日
附件1
市防空警报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 序号 |
设区市本级、县(市、区) |
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 |
上个统计周期末实有数量(台) |
本统计周期新增数量(台) |
本统计周期末实有数量(台) |
警报音响覆盖率(%) |
本统计周期末完好数量(台) |
警报设施完好率(%)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合 计 |
||||||||
| 说明: 1.本表于每年6月25日及12月25日前提交,每半年为一个统计周期; 2.设区市本级:统计设区市建成区情况; 3.建成区面积: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区域所占面积,区域内建筑密集、市政与公共设施基本完备; 4.根据理论覆盖率计算方法,本表所统计的防空警报设施为功率≥1KW的固定式警报器; 5.警报音响覆盖率:理论覆盖率=每台防空警报器覆盖面积×警报器台数÷建成区面积,每台防空警报器理论覆盖半径为500米,理论覆盖面积为0.785平方公里; 6.警报设施完好率:完好率=完好的警报设施数量÷警报设施总数量。 |
||||||||
| 附件2 |
|
||||||||||||||||||||
| 市防空警报设施基本情况汇总表 |
|||||||||||||||||||||
| 单位(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
|||||||||||||||||||||
| 序号 |
设区市本级、县(市、区) |
固定警报器(台) |
移动警报器(台) |
总计(台) |
警报统控系统(套) |
警报设施工作状态(台) |
具备二次供电能力台数(台) |
融合建设台数(台) |
备 注 |
|
|||||||||||
| 电动 |
电声 |
多媒体 |
小计 |
车载式 |
便携式 |
升降式 |
小计 |
正常 |
故障 |
|
|||||||||||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7 |
|
||||||||||||||||||||
| 8 |
|
||||||||||||||||||||
| 9 |
|
||||||||||||||||||||
| 合 计 |
|
||||||||||||||||||||
| 说明: 1.固定警报器:电动警报器填写依靠电动机驱动机械发声装置产生警报声的固定式警报设施数量;电声警报器填写依靠电子功率放大器驱动扬声器发出警报声的固定式警报设施数量;多媒体警报器填写兼具声音、文字、图像等多种预警信息发布功能的固定式警报设施数量; 2.移动警报器:车载式警报器填写固**装在专用车辆上、可随车辆机动进行警报发布的成套设施数量;便携式警报器填写可由单人携带、手持或背负,并在临时地点设置使用的警报设施数量;升降式警报器填写通过手动或电动方式调节警报器高度的移动警报设施数量; 3.警报统控系统:填写实际支持统控系统套数; 4.融合建设台数:填写接入铁塔、应急、市政等其他系统融合建设的警报设施数量。 |
|
||||||||||||||||||||
| 附件3 |
||||||||||||||||||||||||||||||||||||||
| 市(县、区)防空警报设施明细表 |
|
|||||||||||||||||||||||||||||||||||||
| 单位(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
|
|||||||||||||||||||||||||||||||||||||
| 序号 |
安装地址 |
警报器编号 |
警报器型号 |
警报器类别 |
生产厂家 |
生产日期 |
安装日期 |
额定功率(KW) |
控制方式 |
安装高度(m) |
经纬度 |
是否具备二次供电能力 |
是否融合建设 |
工作状态 |
维护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号) |
备注 |
|
|||||||||||||||||||||
| 市 |
县(市、区) |
路 |
号 |
所在单位 |
|
|||||||||||||||||||||||||||||||||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说明 |
此表填写包含固定警报器(电动警报器、电声警报器、多媒体警报器)、移动警报器(车载式警报器、便携式警报器、升降式警报器)。 2.警报器编号:为9位数,按照36XXXXXXX编写,其中第1、2位为**省编码,第3、4位为市编码,第5、6位为县(市、区)编码,第7、8、9位为警报终端编码,由国防动员主管部门统一编码,示例:****02001,为**省**市**区001号警报终端; 3.警报器型号:依据厂家实际提供填写,示例:JDL-480、JDSK-2000W; 4.警报器类别:填写“电动”、“电声”、“多媒体”、“车载式”、“便携式”、“升降式”; 5.生产厂家:详细填写厂家名称; 6.生产日期和安装日期:以20XX.XX格式填写,示例:2025.07; 7.额定功率:以千瓦为单位填写; 8.控制方式:填写“无线”、“有线”或“手动”; 9.安装高度:只填写固定警报器实际安装的高度,填写保留整数部分,示例:120; 10.经纬度:按十进制格式填写,精确到小数点后五位; 13.工作状态:填写“正常”或“故障”; 15.新增或报废的警报器在“备注”栏注明“新增”或“报废”,示例:新增、报废。 |
|
||||||||||||||||||||||||||||||||||||
单位(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 序号 |
设区市(含县[市、区]) |
上个统计周期末实有数量(台) |
本统计周期新增数量(台) |
本统计周期末实有数量(台) |
警报音响覆盖率(%) |
本统计周期末完好数量(台) |
警报设施完好率(%) |
| 1 |
**市 |
||||||
| 2 |
**市 |
||||||
| 3 |
**市 |
||||||
| 4 |
**市 |
||||||
| 5 |
**市 |
||||||
| 6 |
**市 |
||||||
| 7 |
**市 |
||||||
| 8 |
**市 |
||||||
| 9 |
**市 |
||||||
| 10 |
**市 |
||||||
| 11 |
**市 |
||||||
| 12 |
赣江新区 |
||||||
| 合 计 |
|||||||
| 说明: 1.每半年为一个统计周期; 2.根据理论覆盖率计算方法,本表所统计的防空警报设施为功率≥1KW的固定式警报器; 3.警报音响覆盖率:理论覆盖率=每台防空警报器覆盖面积×警报器台数÷建成区面积,每台防空警报器理论覆盖半径为500米,理论覆盖面积为0.785平方公里; 4.警报设施完好率:完好率=完好的警报设施数量÷警报设施总数量。 |
|||||||
| 附件5 |
|||||||||||||
| 全省防空警报设施基本情况汇总表 |
|||||||||||||
| 单位(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
|||||||||||||
| 序号 |
设区市(含县[市、区]) |
固定警报器(台) |
移动警报器(台) |
总计(台) |
备 注 |
||||||||
| 电动 |
电声 |
多媒体 |
小计 |
车载式 |
便携式 |
升降式 |
小计 |
||||||
| 1 |
**市 |
||||||||||||
| 2 |
**市 |
||||||||||||
| 3 |
**市 |
||||||||||||
| 4 |
**市 |
||||||||||||
| 5 |
**市 |
||||||||||||
| 6 |
**市 |
||||||||||||
| 7 |
**市 |
||||||||||||
| 8 |
**市 |
||||||||||||
| 9 |
**市 |
||||||||||||
| 10 |
**市 |
||||||||||||
| 11 |
**市 |
||||||||||||
| 12 |
赣江新区 |
||||||||||||
| 合 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