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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内容
**河县**镇公益性安葬(放)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拟使用**河县**镇庄古窑村林业用地面积0.4668公顷,全部为未成林造林地,林种为防护林,树种为柠条。四至范围为①至X=****748,Y=****8579;②至X=****749,Y=****8636;③X=****664,Y=****8639;④至X=****674,Y=****8579。林地权属为**河县**镇庄古窑村集体所有,林木权属为**河县**镇庄古窑村集体所有。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社会稳定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事宜如有异议,可在项目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审核上报单位提出项目合理使用林地等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建设单位、审核上报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进行项目拟占用林地上报工作。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审核****政府提出意见。
四、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
五、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河县**镇
六、项目占用林地材料审核上报单位及联系电话
上报单位:****草原局
单位地址:**河县**镇**街
联系电话:047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