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环行审〔2026〕4号关于太和县鑫泰友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太和县通北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审批
安徽-阜阳-太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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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办公室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标题: 太环行审〔2026〕4号 关于《太**鑫泰****公司****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文号:
信息来源: ****分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6-01-26 发布日期: 2026-01-26
太环行审〔2026〕4号 关于《太**鑫泰****公司****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发布时间:2026-01-26 10:18


关于《太**鑫泰****公司

****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太**鑫泰****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太**鑫泰****公司****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及相关报批申请材料收悉,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的相关要求。根据**水****公司(编制主持人冯子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035********000000100)编制的《太**鑫泰****公司****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措施、防范****公司承诺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结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该项目《报告表》提出的防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及防范环境风险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公司须在承诺期内完善有关材料,做好与排污许可的衔接,将批准的《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你公司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太**生态****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发现存在不符合告知承诺制或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依法撤销审批决定,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公司承担。

****

2026年1月21日

抄送:****环境局,****政府,****商务局,****管理局,****管理局,太**生态****执法大队,**水****公司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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