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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规划局关于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专家库管理及项目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自然资〔2022〕37号)等文件规定要求,****组织专家对《国家高速公路网G5615天保至猴桥高速公路天保至**段(**县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规划设计报告》进行会议评审。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日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县政务楼10楼1012室;邮编:663600;联系人:陈庆华;联系电话:0876-****791
附件:
1.国家高速公路网G5615天保至猴桥高速公路天保至**段(**县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规划设计报告公示稿.pdf
2.国家高速公路网G5615天保至猴桥高速公路天保至**段(**县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规划设计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