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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等相关规定,我单位已于2026年2月4日对****申请的**S****中心建设项目作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决定(许可证号:[****]),现将许可内容予以公开。
1.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S****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位置:**市**县白鹤滩街道白鹤大道东侧
用地性质:零售商业用地
建设规模:地块位置:位于**县白鹤滩街道白鹤大道东侧;用地面积:1044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4581.82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6904.97平方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7676.85平方米);用地性质: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2.58,建筑密度33.60%,建筑高度70.90米,绿地率20.01%
2.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文件
巧自然资复〔2026〕1号文件
3. 监督方式
监督单位:******局
联系电话:0870-****833
通讯地址:**县玉屏街道过境路东侧
公示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规划核实合格之日止
******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