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拘留所和在押人员食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

1.招标条件

****拘留所和在押人员食堂建设项目****改革局以泗发改投[20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拘留所和在押人员食堂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拘留所和在押人员食堂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看守所院内

2.3 建设内容:****拘留所和在押人员食堂,结构形式为地上一层框架结构,拘留所及接收大厅建筑面积1650㎡,在押人员食堂建筑面积184㎡,以及装修、智能化、配套等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拘留所和接收大厅,结构形式为地上一层框架结构,拘留所建筑面积925.85m2,檐口高度4.3m;接收大厅建筑面积574.19m2,檐口高度4.3m、活动室、道路、排水等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预算价:****335.60元,最高投标限价:****335.60元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488.13

2.7 招标范围:****拘留所和接收大厅,结构形式为地上一层框架结构,拘留所建筑面积925.85m2,檐口高度4.3m;接收大厅建筑面积574.19m2,檐口高度4.3m、活动室、道路、排水等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工期:80日历天

2.9 ****政府采购工程:

√ 否

□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2.9.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 3.7.1□企业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以来

/;

/。

√ 3.7.2自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7.3自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7.4自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8 本工程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9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 3.10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1分,每低1%扣0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2月11日 09:00至2026年02月25日 17:30。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

6.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获取招标文件。

6.4 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cn/dl/027002/tradePlate.html),并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2日 09:0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等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异议、投诉渠道

10.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标书代写

10.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0.3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0.4 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主体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地址:

**县众兴镇**西路8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县逸景嘉园西门北侧(60-19号)

联系人:

张涛、任鹏飞

联系人:

丁玉娟

电话:

159****6555、151****5279

电话:

195****2020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乔伶俐

邮编:

223700

传真:

0527-****6969

电子邮箱:

/

邮编:

223700

电子邮箱:

/

11.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县数据局

联系电话:0527-****81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项目投标指引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