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审管函〔2026〕18号
关于****公司催化剂干燥工序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公司催化剂干燥工序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公司现有厂区内,属于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为****。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糠醛催化剂生产的自然晾晒工艺改为导热油炉烘干工艺,在现有热风炉间新增1台300万大卡天然气有机热载体炉及20个烘干箱,配套建设1个10m3储油罐,不新增占地及劳动定员,技改后产能维持200吨/年不变。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的2.5%。
经审查,《报告表》编制格式规范,工程分析清楚,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明确,可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建设内容、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建设。
二、主要环境保护要求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
1.施工期严格落实扬尘管控 六个百分之百 要求,设备安装、场地清理等作业采取密闭、洒水降尘等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避开敏感路段,减少扬尘污染。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利用,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高噪设备集中作业,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
1.废气治理:天然气有机热载体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不低于8m高的排气筒(DA014)排放,颗粒物、SO排放浓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NO排放浓度需符合《**市大气污****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19年锅炉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台账,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NO每月监测1次,颗粒物、SO及林格曼黑度每年监测1次。
2.废水治理:项目无生产用水及新增生活用水,不产生废水排放,需强化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水**循环利用。
3.噪声控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日常检修维护,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每季度开展1次昼间噪声监测。
4.固体废物处置:废导热油由厂家定期回收,不在厂内暂存;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废贮存库(需完善2mm厚**度聚乙烯膜防渗措施,防渗系数 10cm/s),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土壤及地下水保护:对导热油炉间、烘料间等一般防渗区采用15cm厚水泥硬化,储油罐区域按重点防渗要求设置围堰及防渗层,定期开展防渗检漏,防范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
6.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的消防系统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天然气管道、危废贮存库等重点区域巡查,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范火灾、泄漏等环境风险。
三、根据《****环境局**分局关于 ****公司催化剂干燥工序技改项目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核意见》,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为:颗粒物0.005t/a、SO0.003t/a、NO0.023t/a,纳入公司现有排污许可证管理,需确保总量控制指标不突破。
四、其他要求
1.严格执行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需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营;在实际排污前,需按要求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
2.强化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监测制度及台账,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才决定开工建设的,须按《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重新报批、审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环境局**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加强对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的环境监管,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各项环保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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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