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一期工程配套项目固定家具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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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一期工程配套项目固定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医院一期工程配套项目固定家具采购项目”更正如下:
1、原公开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标书代写
| 商务部分 |
采购需求中带“▲”的一般技术条款响应情况 (32.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用户需求书中“▲”条款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全部满足得满分32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以响应供应商《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为准;2.若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将被视为负偏离。 |
更正为:
| 商务部分 |
采购需求中带“▲”的一般技术条款响应情况 (32.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用户需求书中“▲”条款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全部满足得满分32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1.采购需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的材料为准;若无要求的,以响应供应商《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为准;2.若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将被视为负偏离。】 |
2、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第2点“技术标准与要求”的《附表一 ****医院一期工程配套项目固定家具采购项目》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与图纸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中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为准。标书代写
备注:已发出的采购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10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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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广场(**东涌镇**横四路23号)11楼(1111)
联系方式:066****3983
名 称:****
地 址:**市**海滨大道万盛银湖湾2栋801
联系方式:0660-****101
项目联系人:刘工、林工
电 话:06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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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