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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4号厂房5层)新增医疗器械车间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0日-2026年3月16日(20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4号厂房5层)新增医疗器械车间项目
2、建设地点:**省****工业园区环城南三环路18号(N:19°39'52.437",E:110°20'3.968")。
3、建设单位:****
4、公示内容:****(4号厂房5层)新增医疗器械车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及意见,公示稿:详见以下链接及提取码:
链接:https://pan.**.com/s/1H78x9HpTZ6ROpLkILgm_cQpwd=546n提取码: 546n
5、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郭工(138****4298)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