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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片区住宅项目(以下称“项目”),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05°38′21″,北纬36°34′1″,位于****办事处团结社区,项目地块共分为两个片区,地块占地总面积6.5455公顷(合98.18亩),其中北片区面积4.6528公顷(合69.79亩),南片区面积1.8927公顷(合28.39亩),该区域北至**西街,南至政府西街,西至勉巷,东临建设北路。
根据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项目地块现状地类多样,主要为城镇住宅用地5.5264公顷(合82.90亩),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0114公顷(合0.17亩),科教文卫用地0.1016公顷(合1.52亩),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0.1891公顷(合2.84亩),特殊用地0.0495公顷(合0.74亩),城镇村道路用地0.2134公顷(合3.20亩),裸土地0.4542公顷(合6.81亩),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
******局关于《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审定意见书》(海开规设审字〔2026〕00002号)要求,项目地块本次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项目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于地块再次开发利用之前,需要对其开展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满足后续用地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等相关规定,现将**县**片区住宅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83****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