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王不锈钢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排气筒数量及内径变动

审批
江苏-盐城-大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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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2-10

项目名称 ****排气筒数量及内径变动
建设地点 **省**市**区静脉产业园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000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朱**
联系人 朱** 联系电话 139****5522
项目投资(万元) 150 环保投资(万元) 15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3-2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环评废气:生产车间一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三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1#20米高排气筒、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至2#20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二酸洗工序、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三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3#20米高排气筒、烘干回转窑尾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镍、铬、氟化氢)经冷却器 袋式除尘器 急冷 一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6#35米高排气筒、天然气燃烧尾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至6#35米高排气筒、污水处理站氨气经加盖收集 一级酸吸收处理后排放至7#20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三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三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4#20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四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三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5#20米高排气筒。排气筒内径分别为1#、3-5#排气筒0.36m,2#排气筒1m,6#排气筒0.75m,7#排气筒0.25m. 实际建设中:生产车间1号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至1#20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3号天然气燃烧尾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至2#20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4****处理站氨气经加盖收集 一级酸吸收处理后排放至3#20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5号烘干回转窑尾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镍、铬、氟化氢)经冷却器 袋式除尘器 一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4#35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6-7号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2套三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5#20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8-9号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2套三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6#20米高排气筒。排气筒内径分别为1-2#、4-6#排气筒0.8m,3#排气筒0.4m.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下料、焊接、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其他措施:
生产车间3号天然气燃烧尾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至2#20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4****处理站氨气经加盖收集 一级酸吸收处理后排放至3#20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5号烘干回转窑尾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镍、铬、氟化氢)经冷却器 袋式除尘器 一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4#35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6-7号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2套三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5#20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8-9号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2套三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6#20米高排气筒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采取建筑物隔声、设备减震基础、设置单独操作间
承诺: 朱**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朱**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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