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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2-10
| 项目名称 | ****排气筒数量及内径变动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静脉产业园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5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朱** |
| 联系人 | 朱** | 联系电话 | 139****5522 |
| 项目投资(万元) | 150 | 环保投资(万元) | 1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3-2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环评废气:生产车间一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三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1#20米高排气筒、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至2#20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二酸洗工序、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三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3#20米高排气筒、烘干回转窑尾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镍、铬、氟化氢)经冷却器 袋式除尘器 急冷 一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6#35米高排气筒、天然气燃烧尾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至6#35米高排气筒、污水处理站氨气经加盖收集 一级酸吸收处理后排放至7#20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三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三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4#20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四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三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5#20米高排气筒。排气筒内径分别为1#、3-5#排气筒0.36m,2#排气筒1m,6#排气筒0.75m,7#排气筒0.25m. 实际建设中:生产车间1号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至1#20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3号天然气燃烧尾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至2#20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4****处理站氨气经加盖收集 一级酸吸收处理后排放至3#20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5号烘干回转窑尾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镍、铬、氟化氢)经冷却器 袋式除尘器 一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4#35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6-7号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2套三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5#20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8-9号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2套三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6#20米高排气筒。排气筒内径分别为1-2#、4-6#排气筒0.8m,3#排气筒0.4m.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下料、焊接、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其他措施: 生产车间3号天然气燃烧尾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至2#20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4****处理站氨气经加盖收集 一级酸吸收处理后排放至3#20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5号烘干回转窑尾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镍、铬、氟化氢)经冷却器 袋式除尘器 一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4#35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6-7号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2套三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5#20米高排气筒;生产车间8-9号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2套三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至6#20米高排气筒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取建筑物隔声、设备减震基础、设置单独操作间 | ||
| 承诺: 朱**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朱**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