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天城起步区配套工程项目二期工程-A10、A11地块勘察-比选公告的更正声明
****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6日下午18:00发布的**国际航天城起步区配套工程项目二期工程-A10、A11地块勘察-比选公告内容进行以下更正:
一、比选公告第一章第二节第五条:“有依法缴纳税收;(需提供2026年比选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单位公章)。”更正为“有依法缴纳税收;(需提供2026年比选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单位公章)”。
二、比选公告第一章第三节:“项目组织架构:应答人须提交配备的项目组织人员架构名单,包含有职务、姓名、职称、证书、证号、专业类型,并且项目履约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履约人员。同时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能兼任),应具备检测类高级工程等以上职称,其他岗位应具备相应的职称。”更正为“项目组织架构:应答人须提交配备的项目组织人员架构名单,包含有职务、姓名、职称、证书、证号、专业类型,并且项目履约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履约人员。同时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能兼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高级工程师等以上职称,其他岗位应具备相应的职称”。
三、第三章第1.4.1条第(1)款“应答人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应答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更正为“应答人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应答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四、第三章第1.4.1条第(2)款“应答人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在应答人单位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应答人需提供人员身份证、注册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人员应答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更正为“应答人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在应答人单位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应答人需提供人员身份证、注册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人员应答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五、第六章第三节第(二)条第3款“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应答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六个月的纳税及社保证明材料)。”更正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应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及社保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六、原开启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以上为本次更正声明,比选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属****集团有限公司。对各意向参选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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