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发改投审〔2026〕41号
关于潭水镇绿美小公园及周边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审批潭水镇绿美小公园及周边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成镇区一个绿美生态小公园,达到以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为重点的风貌品质提升工作要求,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5〕88号)的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你镇委托****编制的潭水镇绿美小公园及周边提升项目(项目代码:****)初步设计概算。
二、建设地点:**市潭水镇镇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拆除混凝土路面270.72平方米,修复路面144.52平方米,铺设沥青路面1737平方米、混凝土地面204平方米,外立面修缮778.09平方米,****石铺装1652.3平方米、路沿石133.5米、水泥盖板65米、阶梯22米、坐凳92米,砌筑安全防护工程34.7米、树池19个、花池157.4米,安装广告牌(正面)120平方米、广告牌(底面)96平方米、LED灯带1400米、电缆1550米及φ25配管1550米、成品木坐凳10张,绿化种植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四、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49.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3.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73万元,预备费11.90万元。
五、项目建设资金为“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六、项目按照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规定组织实施。
七、项目要做好安全生产、环保措施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八、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基建程序实施建设,依法办理好规划、用地等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批准建设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潭水镇绿美小公园及周边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办公室、****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局、市监察委。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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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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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招标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