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化窑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审批
福建-三明-永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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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481MA2YGAYTX8詹志强
詹志强**省**市**市
**市燕西街道办大炼村牛山后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炭化窑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2021版本:035-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C2041-C2041-竹制品制造
**省**市**市 **市燕西街道办大炼村牛山后
经度:117.30468 纬度: 25.90995****环境局
2020-09-30
明环评告永〔2020〕33号****
2025-11-17260
46****
****0481MA2YGAYTX8****
****0481MA2YGAYTX8**省****公司
****0400MA32ACHJ5J2021-02-04
2025-12-302026-01-26
https://www.****.org/yanshou/44278.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生产竹板条3300万条(配套1台4吨锅炉)年生产竹板条3300万条(配套1台4吨锅炉)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竹板条生产工艺说明 将原材料竹片(直接购买,无需自己加工)送入炭化炉内炭化(炭化时间约2.5 h炉内温度约为160 ℃),再进入烤房内进行烘干,产生水蒸气,烘干时间约2天,温度在65 ℃左右,炭化和烘干均采用蒸汽锅炉供热。烘干后即为成品。 锅炉采用生物质(成型生物质)点火,温度达500℃以上时引入炭化可燃气参与燃烧,炉温700 ℃左右并在配入适量空气条件下可持续燃烧,燃烧高温气体与锅炉换热每小时可产生约4吨水蒸气,该部分水蒸气供给竹板条生产线使用。 项目锅炉烟气和其他工序废气合并一个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后的高温气体主要物质为水蒸气、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等,最后经SCR+水浴除尘器+静电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根35 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检修时多余炭化可燃气进入焚烧炉处理,尾气处理设施共用)。竹板条生产工艺说明 将原材料竹片(直接购买,无需自己加工)送入炭化炉内炭化(炭化时间约2.5 h炉内温度约为160 ℃),再进入烤房内进行烘干,产生水蒸气,烘干时间约2天,温度在65 ℃左右,炭化和烘干均采用蒸汽锅炉供热。烘干后即为成品。 锅炉采用生物质(成型生物质)点火,温度达500℃以上时引入炭化可燃气参与燃烧,炉温700 ℃左右并在配入适量空气条件下可持续燃烧,燃烧高温气体与锅炉换热每小时可产生约4吨水蒸气,该部分水蒸气供给竹板条生产线使用。 项目锅炉烟气和其他工序废气合并一个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后的高温气体主要物质为水蒸气、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等,最后经SCR+水浴除尘器+静电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根35 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检修时多余炭化可燃气进入焚烧炉处理,尾气处理设施共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竹板条生产工艺说明 将原材料竹片(直接购买,无需自己加工)送入炭化炉内炭化(炭化时间约2.5 h炉内温度约为160 ℃),再进入烤房内进行烘干,产生水蒸气,烘干时间约2天,温度在65 ℃左右,炭化和烘干均采用蒸汽锅炉供热。烘干后即为成品。 锅炉采用生物质(成型生物质)点火,温度达500℃以上时引入炭化可燃气参与燃烧,炉温700 ℃左右并在配入适量空气条件下可持续燃烧,燃烧高温气体与锅炉换热每小时可产生约4吨水蒸气,该部分水蒸气供给竹板条生产线使用。 项目锅炉烟气和其他工序废气合并一个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后的高温气体主要物质为水蒸气、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等,最后经SCR+水浴除尘器+静电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根35 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检修时多余炭化可燃气进入焚烧炉处理,尾气处理设施共用)。 焚烧炉、烘干炉废气采用水浴除尘+静电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锅炉废气水浴除尘+静电除尘器+35m高排气筒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减缓施工和运输噪声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 烘干炉炉渣:作为肥料出售给附近居民;沉淀池泥渣:作为原料回用或作为肥料出售给附近农民;竹醋液/竹焦油:作为副产品出售已落实。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树林施肥,不外排;竹板条生产线碳化冷凝水经臭氧处理后回用于水浴除尘器用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水浴除尘器用水;水浴除尘器正常运行下废水不外排,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并定期补充新鲜水和清理沉淀池的沉渣。 已落实,新增SCR及两级活性炭吸附环保设施。 项目锅炉烟气和其他工序废气均通过SCR+水浴除尘器+静电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35 m高排气筒排放。 已落实。 **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 已落实。 项目固废处理与环评一致。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整改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约5m2),用于存放废活性炭;待清理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原环评“锅炉烟气和其他工序废气经水浴除尘器+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5 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实际为:锅炉烟气和其他工序废气经SCR+水浴除尘器+静电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根35 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新增环保设施,提高污染物处理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原环评“无危险废物产生”,实际为:根据环境影响后评价整改要求,新增两级活性炭环保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通过**危险废物贮存库(约5m2),用于存放废活性炭;待清理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2.79 t/a,二氧化硫0.651 t/a,氮氧化物3.83 t/a,非甲烷总烃0.368 t/a(根据《****环境局关于印****生态环境局开展行政许可具体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环〔2019〕33号),属于豁免范围) 项目建设过程应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法进行自行验收及申报排污许可证已落实。 根据环境影响后评价重新认定并经环保部门备案,项目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2.79 t/a,二氧化硫1.7686t/a,氮氧化物4.9664 t/a,非甲烷总烃1.7195 t/a。 本次验收阶段: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统计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1.38t/a、二氧化硫0.28t/a、氮氧化物3.03t/a、非甲烷总烃0.55t/a。根据在线监控统计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308t/a、二氧化硫0.517t/a、氮氧化物4.565t/a。项目工程各污染物排放量均可满足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及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允许排放总量的要求。 已落实。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于2025年11月17日办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原环评“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2.79 t/a,二氧化硫0.651 t/a,氮氧化物3.83 t/a,非甲烷总烃0.368 t/a”,实际为:根据环境影响后评价重新认定并经环保部门备案,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2.79 t/a,二氧化硫1.7686t/a,氮氧化物4.9664 t/a,非甲烷总烃1.7195 t/a。本次涉及的变化不属于生产装置工艺调整或原辅材料、燃料调整导致的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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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28 1.7686 0 0 0.28 0.28 /
0 3.03 4.9664 0 0 3.03 3.03 /
0 1.38 2.79 0 0 1.38 1.38 /
0 0.55 0 0 0 0.55 0.5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静电除尘器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重点区域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 锅炉烟气和其他工序废气均通过SCR+水浴除尘器+静电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35 m高排气筒排放 符合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本次技改新增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新增设备与厂界距离较远,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烘干炉炉渣:作为肥料出售给附近居民;沉淀池泥渣:作为原料回用或作为肥料出售给附近农民;竹醋液/竹焦油:作为副产品出售 **危险废物贮存库(约5m2),用于存放废活性炭;待清理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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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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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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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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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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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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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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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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