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2026年-2028年消防维保项目招标文件做出更正。
原招标文件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中“二、项目概述”部分的“1、****本部位于**市**区**大道174号,2008年建成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19531m2,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10661m2,联合工房建筑面积8950 m2,消防设备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喷淋)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空气采样火灾探测器等。”。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中“五、报价要求”部分的“**本部消防设备设施清单(地点为联合工房)”最后两行的“每三个月维保费用小计(元)”和“合同期36个月维保费用合计(元)”。
修改内容分别如下:
1.增加“注:****中心搬迁,**公司本部联合工房将断水断电不再使用,因此,****公司本部联合工房消防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公司本部联合工房消防维保期限约三个月(按实际搬迁情况决定消防维保期限)。”。
2.最后两行合并为“3个月维保费用合计(元)”,并增加“备注:****中心搬迁,**公司本部联合工房将断水断电不再使用,因此,****公司本部联合工房消防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公司本部联合工房消防维保期限约三个月(按实际搬迁情况决定消防维保期限)。**公司本部联合工房消防维保投标人按3个月维保期限报价,若因搬迁问题导致消防维保期限**时,**期限的费用按3个月合计报价÷3***月数计取,具体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约定。”。
全文相应内容均作对应调整。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大道174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人电话:0898-****75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97****广场9楼907室
项目负责人:李大宇
标书售卖联系人 :李大宇
联系人电话:0898-****3712
电子邮件:****@qq.com